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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黄浦区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黄浦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8日
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
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目的和依据
为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在黄浦区的集聚发展,提升区域产业能级,落实“AI增能计划”,建设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高地,根据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上海市《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上海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结合黄浦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注册在本区且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主体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经营状况正常,且信用记录良好。
三、支持领域
培育智能经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集聚,营造产业创新生态环境。鼓励人工智能企业落户,重点支持芯片设计制造、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认知计算、自然语言、人机交互、大数据、云计算及服务、智能硬件、物联感知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企业。
拓展智能应用,支持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围绕金融、健康、零售、商务、城区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鼓励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场景项目。
四、支持政策
(一)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1)支持国家、市级人工智能创新项目。对获得国家或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的产业项目,根据国家、市级扶持金额给予1:1项目配套扶持,区级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一次性拨付。
(2)支持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对获得市级认定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或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的建设主体,经评审认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区级人工智能创新项目。对符合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导向,属于重点领域、创新应用、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经评审认定为区人工智能创新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区级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对符合区级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应用项目,经评审认定,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中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投资总额的3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
(5)鼓励和支持设立人工智能发展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市场化运作,实现人工智能产业在黄浦集聚。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属于人工智能领域,具备人工智能技术成果的企业,经认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以企业在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度为限。
(7)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参照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标准,对企业改制上市,给予30万至150万不等的补贴或资助。
(三)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
(8)支持人工智能载体建设。对区域内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空间、孵化器),为吸引人工智能产业落地,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实施专业化特色化更新改造的相关改造费用,经评审认定,给予不超过改造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项目改造完成后给予一次性拨付。
(9)鼓励载体向人工智能领域转型。对区域内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空间、孵化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度占比达50%及以上的,经评审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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