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留学回国人员过渡期内的居住困难,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在虹口创新创业,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人才高地,制定本支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结合区域发展实际,重点支持与区域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金融学类、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在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博士后证书未满2年。国(境)外高校具体排名参考最新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4类榜单。
(三)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且未申请、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租住本区专门对其推出的人才驿站,给予最多不超过6个月过渡期的租金补贴。其中,对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租金补贴;对取得博士学位(博士后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前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租金补贴,后3个月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金补贴。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之后至申请日的时期和租金补贴期累计以不超过2年为限。租金补贴期满,如留学回国人员愿意全额承担房租,可继续租住。
三、申请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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