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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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新府〔 2009〕 37 号
新泾镇居民区公共设施及市容环境问题处置办法
(试 行)
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社区管理, 加强机关工
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使基层反
映问题得到高质量有效解决,实现长效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处置原则
一口受理、分类处置;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跟踪反馈、实行考
核。
二、处置范围
各居委会所辖区域内 (指小区周边人行道以内 ) ,政府投资建设的
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出现的问题(详见附件一) 。
三、处置程序
1、问题发现与报告。居委会在所辖区域发现处理范围内的问题
后, 经居委会负责人同意后,通过电话统一报镇网络信息平台 (电话:
52162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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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分类。镇网络信息平台代表镇政府办公室下达处置指令,
在24小时内对居委会反映问题按照处置范围,及时予以分类,填写处
置单(详见附件二) ,下发责任部门, 并签收; 同时,转发分管领导、
联络员 ,并做好登记(详见附件三) 。
3、问题处置。责任部门接到处置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 (处置时
间从收到处置单起计算) ,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
完成需延期或暂时无法处理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网格信息平
台予以延期或缓办,由网格信息平台 告知反映单位。
4、跟踪反馈。网格信息平台对问题的处理予以跟踪,即将到时
限尚未回复的,要及时提醒责任部门。机关联络员要及时掌握了解居
委会所反映问题,协助、 协调、督促责任部门对问题的处置,全过程
跟踪。责任部门对受理问题的处置要及时与居委会沟通、通报。
5、 问题办结。责任部门对反映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将处理结果
告知居委会,由居委会报网格信息平台予以确认,问题办结。
6、其他问题的处置。
(1) 对发生在处置范围以外的突出问题,居委会在不清楚向何部
门反映的情况下,也可报网格信息平台,由政府办确定处置。
(2)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 及时报党委办、政府办、综治办。
夜间、双休日机关值班室职责不变。
(3) 处置问题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主责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其
他部门配合。市容环境边界不清的以相近单位为主,相邻单位配合,
不得相互扯皮推诿。
四、考核
居民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及市容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由
政府办每月汇总一次报镇长办公会议,对未按要求进行处置的实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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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制考核。
1、责任部门在处置问题超过时限的,每件每一周期扣 1分;
2、镇网格信息平台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时限下发处理单或没
长新府〔 2009〕 37 号
新泾镇居民区公共设施及市容环境问题处置办法
(试 行)
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社区管理, 加强机关工
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使基层反
映问题得到高质量有效解决,实现长效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处置原则
一口受理、分类处置;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跟踪反馈、实行考
核。
二、处置范围
各居委会所辖区域内 (指小区周边人行道以内 ) ,政府投资建设的
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出现的问题(详见附件一) 。
三、处置程序
1、问题发现与报告。居委会在所辖区域发现处理范围内的问题
后, 经居委会负责人同意后,通过电话统一报镇网络信息平台 (电话:
52162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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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分类。镇网络信息平台代表镇政府办公室下达处置指令,
在24小时内对居委会反映问题按照处置范围,及时予以分类,填写处
置单(详见附件二) ,下发责任部门, 并签收; 同时,转发分管领导、
联络员 ,并做好登记(详见附件三) 。
3、问题处置。责任部门接到处置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 (处置时
间从收到处置单起计算) ,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
完成需延期或暂时无法处理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网格信息平
台予以延期或缓办,由网格信息平台 告知反映单位。
4、跟踪反馈。网格信息平台对问题的处理予以跟踪,即将到时
限尚未回复的,要及时提醒责任部门。机关联络员要及时掌握了解居
委会所反映问题,协助、 协调、督促责任部门对问题的处置,全过程
跟踪。责任部门对受理问题的处置要及时与居委会沟通、通报。
5、 问题办结。责任部门对反映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将处理结果
告知居委会,由居委会报网格信息平台予以确认,问题办结。
6、其他问题的处置。
(1) 对发生在处置范围以外的突出问题,居委会在不清楚向何部
门反映的情况下,也可报网格信息平台,由政府办确定处置。
(2)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 及时报党委办、政府办、综治办。
夜间、双休日机关值班室职责不变。
(3) 处置问题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主责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其
他部门配合。市容环境边界不清的以相近单位为主,相邻单位配合,
不得相互扯皮推诿。
四、考核
居民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及市容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由
政府办每月汇总一次报镇长办公会议,对未按要求进行处置的实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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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制考核。
1、责任部门在处置问题超过时限的,每件每一周期扣 1分;
2、镇网格信息平台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时限下发处理单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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