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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上海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实施办法》

2021-05-31 上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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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上海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实施办法》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文化(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土地局、税务局、金融办,各直属税务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影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十一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促进上海影视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关于促进上海影视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号),焕发中国电影发祥地新活力,振兴上海影视产业,构建现代电影工业体系,推进全球影视创制中心建设,现就促进上海影视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鼓励产业创新发展

1.繁荣影视创作制作。加强对现有的电影选题孵化、剧本创作和拍摄制作的扶持,重点支持精品优品创作生产,扶持讴歌中国梦,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准和市场价值的优秀影片的创作生产。依托“上海文学影视创投峰会”等平台,促进优秀文学作品在上海的影视版权落地。支持青年导演、制片人的优秀电影项目。加强影视评论,提升创作质量和观众审美水准。

2.支持电影产业工业化。鼓励支持上海出品影片探索实践电影生产工业化。试点建立覆盖服装、化妆、制景、灯光、特效、道具等专业领域的行业管理规范,搭建上海电影专业人才平台。研究出台电影项目制全流程管理指南,引进和研发电影全流程管理、财务管理的系统平台。

3.支持前沿科技应用。瞄准全球影视制作前沿技术动态,加快引进世界一流的电影制作技术,支持VR、AR和MR以及裸眼3D等影视前沿技术应用。鼓励影院积极引进全球技术领先的4K、高帧率、卫星传输等高新设备,鼓励高精尖影视装备制造的研发生产。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影视制作关键产业链平台项目,如市级影视数据中心、数字媒体特效研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推荐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4.支持影视新兴业态。发展网络影视,定期举办网络视听创新大赛、短视频大赛、微电影展等活动,评选适合互联网、手机等传播的影视佳作及制作人。支持影视企业与文化创意、数字内容、主题娱乐的融合发展,支持应用各类影视技术和作品成果IP,开发游戏、音像、书籍、休闲旅游、演艺等衍生产品。支持影院周边的实体书店、小剧场、小型博物馆等衍生文化业态开发,促进区域文化综合消费。

二、优化产业载体布局

1.全市形成“1+3+X”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电影基础摄制设施建设,聚焦影视创意制作、影视拍摄、后期制作、人才培训等关键环节,统筹形成“1+3+X”的发展布局。推进松江大型高科技影视基地建设。构建上大温哥华电影学院、交大南加大文创学院、上戏阿里电影学院等人才培养孵化类;浦东国际影视产业园、静安影视产业基地、环上大国际影视产业园区、金沙江路互联网影视产业集聚带等影视制作投资类;车墩影视基地、胜强影视基地等影视取景拍摄类等3类特色影视摄制服务功能区。整合分布在徐汇、静安、闵行、普陀、宝山、崇明等区的若干影视产业资源。支持影视类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高科技摄影棚建设、后期制作、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给予支持。

2.加快松江大型高科技影视基地建设。按照“市区联合、市场为主”原则,支持松江区编制“科技影都”规划。3-5年,在松江形成上海国际电影节重要分会场。推动共建国家级基地,加强部市合作,争取与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建设符合国际行业标准的大型高科技影视摄制基地。对大型基地的市级技术中心或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适当支持。落实建设用地保障,大型基地的摄影棚、置景车间等用地,可根据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的产业准入意见,按照规划确定的工业、研发等用途,采用“带产业项目”挂牌等方式出让,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使用土地,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明确的产业绩效要求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便利基地影视服务,在大型基地试点设立市级影视服务点,开展基地内影视项目的受理服务,为影视企业、剧组提供影视信息、版权交易、外景地拍摄协调等服务项目。优化基地宽带通信条件,便捷国际业务对接。

3.多元拓展电影产业发展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区域盘活存量的老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等设施资源,将创建的众创空间优先用于电影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如建设标准摄影棚、电影大师工作室、后期制作场地等。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设施兴办电影等文化创意产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建设规范、不影响相邻关系以及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存量文化创意产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中,建设适用的电影放映设施。

4.加强影院布局统筹。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多厅影院,合理确定影院布局和规模,鼓励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鼓励影院与商业、文化设施综合设置。推动和鼓励盘活利用现有工业、仓储等存量建设用地,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转型建设影院,可按规划用途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5.支持特色院线影厅建设。支持发展艺术、教育等特色院线,鼓励针对老年人等细分人群的专业影院和新型院线建设。加大对本市艺术电影放映、展映和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每个区安排公益电影放映资金,用于影院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的公益电影放映补贴。

三、做大做强产业主体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企业落户上海。鼓励传统影视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与通信运营商、信息服务企业合作。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鼓励各类影视企业加快开展与国际一流影视制作主体的合作。支持本市企业积极申报中央文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影视类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2.支持优秀制片企业再生产。鼓励上海优秀制片企业再生产,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社会效益突出、艺术质量上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对市场起到良性作用的影片的第一出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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