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城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本区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把杨浦建成高能级科技创新引领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体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做大做强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全面增强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资助对象
在杨浦区设立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条 资助形式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助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对新迁入杨浦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2、凡注册地在张江杨浦园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申报张江资金的资助,属于张江杨浦园的企业如放弃申请张江资金资助,视为自动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本资助办法不再予以支持。
二、加大人才公寓供应
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杨浦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以优惠租金提供给高新技术企业员工使用,每个高新技术企业最多可以申请5套人才公寓。
三、提供便捷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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