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委、办、局,各高等学校,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岗位管理的激励作用,激发本市高等学校各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营造一流的高等教育发展环境,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现就优化本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7号),依照本市高等学校的办学类型、学科层次和队伍结构,以发展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以学校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体制,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上海打响“四大品牌”、建设“五个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等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科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际需要出发,完善高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标准,合理设置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二)分类发展。依据本市高等学校发展二维定位标准,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学科特点、办学功能和队伍建设等因素,体现分类交叉原则,结合学校发展阶段及绩效考核,合理核定高等学校的实际比例,鼓励学校在二维定位系列内加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重点领域和主要目标,岗位结构比例的管理和使用重点向集聚、培养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和跨学科、跨领域创新团队倾斜,为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支撑作用。
(四)动态调整。以社会发展要求为导向,以学校发展水平及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发展成果为依据,动态调整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科学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依照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四类高校定位,综合考虑办学功能、师生规模、学科水平等因素,在核定的岗位总数范围内,分类核定本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一)“学术研究型”高校。以培养学术研究人才为引领,知识创新为主,一般为“综合性”“多科性”高校,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比例一般不超过65%。
(二)“应用研究型”高校。以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为重点,科技创新为主,一般为“多科性”“特色性”高校,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5%。
(三)“应用技术型”高校。以培养专业知识和技术应用人才为主,学校面向行业重大技术关键,一般为“特色性”或“多科性”高校,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
(四)“应用技能型”高校。以培养操作性专业技能人才为主,学校面向行业,一般为“特色性”高校,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40%。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正、副高级岗位原则上按1:2的比例进行设置。其中,高层次人才集聚,且承担研究功能的重点建设高校,可按最高不超过1:1.5的比例进行设置。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各高校依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实际需要,按需设岗、自主聘任。
四、创新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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