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沪发改规范〔2019〕14号
各有关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加强本市政府投资绩效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项目等的绩效管理,持续推动政府效能提高和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投资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将本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把绩效管理作为提高本市政府投资效益、加强项目监管的重要手段,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切实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做好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二、严格事前绩效评估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绩效目标体系研究,绩效目标设置要突出适用性、相关性和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政府投资用于建设支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还要充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等批复要求。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随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报送投资主管部门,由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机构一并开展评估工作。投资主管部门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审核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并与批复文件同步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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