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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家庭生活困难的
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的通知
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指示精神,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现就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本市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补助人数为登记失业人数的5%左右。
二、补助标准
每位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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