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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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沪市监规范〔2020〕3号
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
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公安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对标最高标准,全面推动和系统性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就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巩固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成果,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以“一表申报、一窗领取”为核心,聚焦将开办企业“办成一件事”,着力形成业务规范、过程智能、服务高效的开办企业总体流程,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推动开办企业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个环节、两天办结”,即:申请人“一表申报”正式提交开办企业申请,两天即可在单一窗口“一窗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实体印章和发票,并同步办结员工“五险一金”业务。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强化核心办事流程
1.开办企业全部业务线上“一表申报”。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线上“一表申报”办理营业执照(同步发放免费印章)、申领发票、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在“一表申报”事项中新增办理员工公积金业务,员工就业参保与员工公积金业务整合为“五险一金”统一申报,系统自动核对申报信息,企业设立即同步办结员工“五险一金”,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或领取书面凭证。
2.开办企业所需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实体印章和发票线下“一窗领取”。全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单一窗口,以线上线下一致为原则,强化线下单一窗口“集中受理、统一发放”服务功能。申请人正式提交企业设立申请,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实体印章、发票(含税控设备)汇总到单一窗口统一发放、一窗领取。
(二)优化企业设立服务方式
1.试行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强化申请人主体责任,由申请人自主承诺申报的企业名称符合审批条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持续优化企业名称筛查数据库,提升系统智能化自动筛查能力,逐步取消企业名称人工审查。
2.简化企业住所申请材料。对以登记机关备案的集中登记地作为住所申请设立企业的,申请人可以采用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对使用住所的合法性进行承诺,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对不以集中登记地作为住所申请设立企业的,进一步加大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力度,探索在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中,通过相关人员线上身份认证、数字签名确认房屋使用权利,无需另行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三)大力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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