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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规〔2020〕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决定,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第一批共517项。其中,市级事项291项,区级事项226项。现将517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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