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1〕88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玉环县公务卡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人民银行制定的《玉环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二 玉环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县财政局 县监察局 县人民银行 (二○一一年八月) 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监察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库〔2009〕23号)精神,决定在县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加强公共财政管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是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预算单位用款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有利于从制度上预防和控制腐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结算支付,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公务卡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督”的管理方式,将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支出,改由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规范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种类 公务卡分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和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两种。单位卡指以单位名义申请的贷记卡。单位卡仅用于本单位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现金支取。发卡银行应严格按本意见规定,限制开放单位卡除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以外的功能。个人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个人卡以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名义申请开立,也可以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卡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支付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公务卡发卡银行 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为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确定代理银行后,要与银行签订公务卡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县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备案。 (三)公务卡标准及标记 为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的监控和管理,预算单位公务卡统一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标记的“6”字开头的银联标准贷记卡。各发卡行应按《浙江省公务卡卡面及标记》制卡。 (四)公务卡的信用额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4204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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