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山乡委〔2013〕33号
中共海山乡委员会 海山乡人民政府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乡属各办: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是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我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更加从严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努力选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干部队伍,为打造“现代渔业岛、现代旅游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又稳又好、风清气正”。“又稳又好”就是要平稳实施,有序推进,圆满选出能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任的坚强村级领导班子;“风清气正”就是要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力争实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即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树立,选风选纪进一步优化,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操作程序进一步简化。
二、工作依据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33号)、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民发〔2013〕76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1〕1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0〕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民基〔2010〕244号)、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村换发〔2011〕1号),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
三、换届顺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进行。整个换届工作从11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其中,11月2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12月31日前完成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
四、班子选配
(一)控制职数。按照从严控制、精干高效的原则,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3至7人,具体职数根据村党员人数和村规模大小,由乡党委、政府提出配置意见。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至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分管纪检的村党组织成员担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由3至5人组成,社监会成员由3至5人组成,社管会成员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社监会成员原则上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二)改善结构。在年龄结构上,尽量做到梯次配备,每个村“两委”班子一般要有一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在分布结构上,要注意多选拔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中的优秀分子;在文化结构上,要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成员的比例,并积极鼓励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竞选。积极支持村级后备干部通过依法选举进入班子。着力提高女干部的比例,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女干部。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
(三)保证质量。总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有致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1)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2)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3)服务意识强。愿为群众服务,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党员群众信得过、靠得住,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团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团结配合意识和大局意识,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5)工作能力强。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律意识,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以及村班子联席会议决议履行职责;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努力实现加快发展有本事、解决困难有办法、化解矛盾有权威。(6)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到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连选连任的年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7)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要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1)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3)支持配合乡镇工作,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4)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5)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6)有开拓精神,能带领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成为村级组织成员候选人(自荐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的。出现上述“五种情况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为村级组织成员候选人: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近3年内有嫖娼、赌博、吸毒、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构成犯罪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的;3、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4、在“三改一拆”工作中顶风作案,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且拒不主动整改的;5、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6、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的;7、上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在届末履职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8、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资金未及时归还或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10、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候选人与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任职条件相同,真正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熟悉业务,能充分履职、发挥作用的人员选进班子。
各村在制定本村的选举办法时,要依据选举的有关规定,对村级组织班子候选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学历、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要求和具体规定,切实防止有劣迹人员进入村级组织班子。
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由纪检、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进行任职条件立体审查。通过审查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五、选前准备
全面实行“选情百晓”制度,严格落实选情分析、专项整治、换届考核、实事征求、业务培训等措施,实现村情晓、矛盾晓、动态晓等,为换届选举奠定扎实基础。
(一)实施选情分析。深入开展“三谈一分析”活动,现任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和威望人士必走必访,全面摸清各村的底数,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因村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村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重点排摸分析新一届村“两委”人选。要掌握大学生村官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和村级后备干部依法依章参加换届选举。
(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财务公开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清理好党员、群众反映较大的村的财务情况。对问题严重、矛盾复杂的村,要加大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力度。选情激烈、情况复杂的地方,换届前还要组织开展以打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为整个换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严格换届考核。认真对照《玉环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12]18号)相关规定,把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换届考核作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环节来抓,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切实抓好落实。
(四)落实实事征求。坚持完善“先定事,后选人”做法,通过走访、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集村级今后三年发展目标,村民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在村级建设、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初步形成今后三年的具体任务。
(五)抓好业务培训。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选举工作流程、操作技术要点等,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党组织选举,要坚持完善“两推一选”制度,主要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方式进行。
1、前期准备。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并向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及时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党员推荐一般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述职测评等工作,无记名投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推荐,可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以户为单位或有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推荐等方式。
3、人选确定。乡党委对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组织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核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察基础上,由乡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差额比例为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4、大会选举。上届村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全面介绍候选人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开展候选人竞职演说,签订三项承诺书。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5、后续工作。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委会委员报乡党委审批,经同意后张榜公布。加强对新当选村党支部委员的培训,搞好工作交接,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思想工作。总结选举工作,做好材料归档。
七、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自荐直选,也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要坚持完善“自荐直选”制度(由“自荐人”向本村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参选,选民可以选举“自荐人”、也可以选其他村民,“自荐人”应具备一定的任职条件,经审查合格后,通过竞职演说或提交书面竞职承诺参选,选民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在规范操作前提下,简化调整程序,加强其他村班子换届统筹,缩短换届工作时间。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推选村民代表。村党组织要依法组织村民代表的推选,做好名额分配和推荐工作,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分布和群体分布,特别要注意通过法定程序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定名额的妇女代表,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派、顾大局、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按若干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同户不得产生二名以上村民代表。倡导投票选举产生。在推选村民代表时,提倡把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民代表。通过单列名额等形式,保障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内容和方式,理顺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
(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确定二名候补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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