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玉联席办〔2021〕1号 玉环市深化落实“八八战略”打造发展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0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级机关有关单位:

《玉环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深化落实“八八战略”打造发展极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市深化落实“八八战略”打造发展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玉环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台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台州市“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及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参照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方法论,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遵循“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要评价标准,以“一件事”为抓手,大力实施一批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10+N”指标便利化水平,努力把玉环打造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标杆市。

二、工作目标

以参与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补齐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实现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稳步提升,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跻身全省前20位。对标世行标准、全国前列,建设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最优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市场机制最活、服务效能最佳、综合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让玉环成为企业发展的“沃土”、要素集聚的“磁场”、投资兴业的“宝地”、现代治理的“样板”。

三、主要任务

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打造更加开放平等的市场环境,更具竞争力的要素环境,更加智慧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接轨国际的开放环境,更加公正安全的法治环境,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更具活力的科技创新环境,更加“亲清”有度的政商环境。具体抓好以下十大标志性工程:

(一)实施“量化提升”工程

1.总体目标:全面对标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2065”指标体系,逐项科学分析、精准补短、深入挖潜,打好营商环境指标进位战。确保我市在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实现前移进位,力争跻身全省前20位。

2.主要举措:通过量化工作目标,落实有效改革举措,着重提升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跨境贸易、执行合同、纳税、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知识产权保护等指标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数字化支撑、政务服务能力等配套增效工作。深入实施《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制定《2021年度玉环市营商环境“量化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逐项梳理,集中攻坚,建立“周监测、月报告、季调度”制度。强化对各指标牵头单位的督评考核工作。针对2020年度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调查结果,及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开展评价指标巩固、提升、补强专项行动。编制玉环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市法院、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市供电公司、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二)实施“前沿开放”工程

1.总体目标:重点聚焦外向型经济主体,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创新性、变革性的举措提升内外贸服务体系和政策,助推我市外贸企业向跨国公司转变,由出口为主向出口、进口并重转变,由单一的货物贸易向以货物贸易为主,服务、技术贸易为支撑的全方位贸易转变,实现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2.主要举措:一是实施开放平台提升行动,推进浙江自贸区台州联动创新区玉环片区建设,深化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推动外资招引。二是实施市场开拓行动,组织好境内外展会,参与台州市会展产业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台州“好产品”展销中心建设。三是实施海外并购行动,推进跨国并购提质扩面,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支持并购回归。四是实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行动,引进高质量外资项目,推进产业链与供应链深度融合,逐步健全跨境物流和分销体系。五是实施进口提质扩容行动,补齐进口短板,制定进口政策,推动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六是实施丝路护航行动,健全服务体系,参与台州市“联盟”拓市,加强跨国经营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玉环经济开发区、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市投资促进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侨联、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市邮政局、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三)实施“信用有价”工程

1.总体目标:全面融入台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广应用台州市“信易贷”平台。围绕新发展理念,推进“信用+审批”“信用+融资”“信用+监管”等重点应用场景,贯彻落实《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提升信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水平。

2.主要举措:全面应用台州“信易贷”金融综合服务新平台,推广“信易贷”产品,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推进“信用+融资”工作,发挥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的信用引导作用,推动应用长三角征信链,拓展试点金融机构查询用户。推进“信用+审批”工作,加快“信用+告知承诺”改革深化和扩面,以信用信息优化审批受理环节。推进“信用+监管”工作,构建行业信用评价机制,推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信用+”应用工作,进一步在资质等级评定、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进出口管理、定期检验、表彰奖励和其他政务事务中依法应用信用信息。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金融工作中心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四)实施“窗口形象”工程

1.总体目标:推进政务服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推动办事层级最优、服务形象最佳、政务通办最广、服务企业最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争当打造全国‘受办’分离台州模式的主力军”。

2.主要举措:推进办事层级合理化,促进资源和办事相匹配,实现办件质效和服务水平双提升。推进县乡两级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市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五星标准,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实现五星标准不少于1家,实现三星级以上标准不少于6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智慧化办理、行政服务中心智慧化管理,加快建设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能力与岗位相匹配的一体化、专业化、职业化政务服务队伍。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以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实现省定民生事项100%“全市通办”,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事项100%“全省通办”,外来人员3000人以上县级地区“跨省通办”全覆盖。推进形成“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市场主体”的涉企服务高速通道,建成4家企业服务中心,其中1家示范企业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委改革办、市信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团市委、市各审批业务单位

(五)实施“数字变革”工程

1.总体目标:实现政务服务2.0全市全覆盖,应用台州“企业码”2.0版,力争所有涉企事项均可通过“企业码”办理,不断整合优化“城市大脑”现有场景,构建城市数字治理格局。

2.主要举措:一是以“一件事”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运行。6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施。12月底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到85%以上;2021年底前,“浙里办”应用服务数达到5个,日活跃用户数达到2.05万;机关内部办事协同体系基本建成,适时上线一批跨部门场景集成应用,并逐步将成熟的协同办理事项纳入系统。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面推广应用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签名)等信息技术,2021年底前,推出100 项“智能秒办”事项。二是以需求导向推进“企业码”全方位服务。实现涉企服务事项“码”上全覆盖。3月底前完成事项梳理,5月底前确立上线方案;6月底前完成50%以上各类应用上线,年底前力争100%全面上线。鼓励社会优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码”应用创新,确保6月份完成第三方应用梳理,力争11月底前上线运行。综合集成和及时发布涉企政策,提高政策发布质量,提升政策及时精准推送能力,强化政策落地。三是以整体智治推动“城市大脑”迭代升级。3月底前,完成“城市大脑”中枢系统接入、数字驾驶舱设计规范、数字驾驶舱开发规范和运维保障规范等内容优化;5月底前完成视频分析类算法建设;2021年底前初步建成兼容开放、集约共用的智能算法系统,完成视频感知汇聚系统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联席办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六)实施“产权保护”工程

1.总体目标:聚焦个人破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两大领域,探索建立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统一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深度推进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建设,深度融入台州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和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推广应用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多层级、全覆盖”的知识产权维权网络体系。

2.主要举措:积极争取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完善个人债务清理机制。探索建立破产审判事务和行政管理事务相分离机制,加强管理人队伍培育。实施知识产权增量提质行动,实施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推进地理标志富农,拓展地理标志质押融资,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预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融入台州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和台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社会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聚焦知识产权“跑一地”“一件事”改革,推进“一港九站”建设,加快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集聚,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七)实施“司法护航”工程

1.总体目标:建立贯穿企业投资、经营全过程的司法护航体系,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玉环司法最鲜明的标识,筑就新时代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

2.主要举措:化解涉商纠纷,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推广涉诉案件立案“一件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妥善审理涉企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开展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民营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专区或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畅通涉商纠纷立案通道,推进涉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出“一键事了”智治平台,实现集中自动查控财产、协助事务办理、失信联合惩戒。推广运行台州市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管理系统,缩短鉴定评估期限。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档案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八)实施“减负降本”工程

1.总体目标:税费方面力争全年为企业降本减负20亿元以上。融资方面力争今年降低融资成本0.5%,降低各项融资1亿元。物流方面力争初步形成现代多式联运体系架构,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下降 0.5 个百分点。用能方面持续推进电力体制和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和供热布局,降低企业用电、用气和用热成本。用工方面力争全年新增培育考核取证高技能人才3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金蓝领)累计达到4万以上。

2.主要举措:税费方面持续推进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按照减免税种征收期做好宣传辅导和日常申报监督,确保按期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融资方面通过鼓励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增信支持、持续深化小微金改创新、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清理乱收费项目、强化现代金融科技运用等五方面手段降低成本。物流方面加快温玉铁路、大麦屿港等综合物流枢纽建设,优化完善物流发展布局,提升港口码头智能化水平,提高铁水运输比例。用能方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我市符合电力直接交易要求用户准入规则的电力用户进行审核上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优化集中供热项目布局,降低企业用气、用热成本。用工方面通过实施新型学徒制提升行动、“匠才”“匠苗”培养行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便捷化行动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培育新增高技能职业人才。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九)实施“优质执法”工程

1.总体目标:采用“综合查一次”的检查方式整合涉企监管任务,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依托浙江省统一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全市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率达到15%以上,切实解决涉企检查过频、执法碎片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推广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

2.主要举措:切实解决检查过频、执法碎片化给企业造成的负担。扎实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整合涉企检查事项,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施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质效考评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教科书式”执法,深化非现场执法、柔性执法;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降低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委编办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改革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邮政局

(十)实施“土地优供”工程

1.总体目标:强化企业发展的土地保障,全年力争完成工业供地1000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创新土地供应模式,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持续提升营商环境。

2.主要举措:编制2021年产业用地供应计划,分解各乡镇(街道)工业用地供应任务,确保全年全市完成工业用地供应1000亩。实行工业用地分类供应,对一般工业用地出让分为扶持保障和市场竞争两种类型,全年实现两类用地比例相宜、质量相当、进度相适;完善市场化配置机制,对市场竞争类项目用地探索“控地价、竞贡献”出让方式,承诺亩均税收最高者竞得土地;探索创新土地供应模式,鼓励新增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健全“标准地”全程监管体系,建立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绩效评估制度,实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重大产业项目包装申报力度,谋划提高项目层级,争取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多途径落实占补平衡,助力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统计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统筹保障。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联系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重点盯牢评价指标提升工作,建立月例会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省级及台州市级层面要求,兼顾灵活性和先进性,配套出台细化实施方案。

(二)强化督评考核,确保提质增效。各部门要制定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刚性推进年度改革任务,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建立任务分解动态压茬推进机制。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指标牵头单位联动,对各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以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论英雄,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市对部门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做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及时提炼总结全市叫得响、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拓宽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渠道,引导各领域对标先进、以点带面深化改革。创新政策宣传和解读方式,提高市场主体政策知晓度。建立服务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各市级责任部门对窗口服务人员开展指标和服务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凝聚发展合力,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开展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工作,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形成政企交流良性沟通机制。






















附件1

玉环市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专班

组织架构


为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五次党代会部署,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建市高水平营商环建设专班,统筹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并对接台州市“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专班和台州市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专班共2个台州市工作专班的各项工作任务。专班组织架构如下:

一、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吴才平  

副 组 长:柯寿建  孙  群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档案馆、市台办、市传媒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侨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玉环海事处、市邮政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市通信发展办

二、专班办公室

主任:    王志胜  市发改局

副主任:  张扬威  市府办

张才行  市委统战部

许道龙  市委政法委

蔡  超  市委改革办

项延永  市法院

颜莉莉  市发改局

龚  真  市经信局

吴碧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哲鹏  市住建局

曾瑞平  市商务局

汪旭富  市市场监管局

陈君岳  市统计局

张文传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云峰  市行政服务中心

张建国  市金融工作中心

成员:    陈杨建  市委组织部

龚冬娟  市检察院

钟文斌  市科技局

陈晓红  市司法局

曾子文  市财政局

陈晓阳  市人力社保局

陈毅忠  市交通运输局

吕招威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叶  斌  市医疗保障局

陈建民  市港航口岸渔业局

周继红  玉环生态环境分局

刘  臻  市投资促进中心

吴迪瑞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王  龙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陈高鹏  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

马剑光  市工商联

叶继选  市税务局

胡再华  市人民银行

任剑平  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

潘  翔  市供电公司

项伟康  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联络员:  褚新东  市发改局体改科主要负责人

王  婷  市发改局体改科副科长

施小方 市发改局体改科负责人

董水保  市发改局体改科办事员

              潘明志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委组织部抽调)

              曾林珠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抽调)

徐鲲鹏  市公积金中心(市委组织部抽调)

工作专班设在市发改局,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担任,专班专题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下设对接台州市“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组和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组等2个专题工作组。

(一)对接台州市“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组

再下设6个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工作,开展指导、督查、调度、宣传以及向上政策争取等工作。 

组长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组员单位: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

专班集中办公,并抽调熟悉政策研究、金融服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领域的业务骨干,专职从事专班日常工作。

2.对接台州市发展实体经济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制造业整体素质,打造“玉环制造”区域品牌。提高企业开放水平和双循环参与度,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组长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组员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联络员: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人;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3.对接台州市深化小微金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推进小微金改试验,加快小微金融服务模式在全国推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设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健全融资增信体系。提高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组长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

组员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联络员:市金融工作中心综合科负责人

4.对接台州市推动民间投资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深化民间投资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创新项目招商引资新模式。

组长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组员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联络员:市发改局投资科负责人;市经信局投资科科长

5.对接台州市促进开放协同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落实国家长三角规划纲要赋予的改革任务,与温州开展跨区域政策协同试验,深化与上海、宁波等长三角城市在产业、创新、制度等领域的合作,助力民营经济跨区域协同发展,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

组长单位:市发改局

组员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

联络员:市发改局地区海经科负责人

6.对接台州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弘扬新时代玉商精神,培育壮大台商队伍。实施“名家”培育工程,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推进清廉民企建设,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深化服务企业和政商交往工作机制,构建更加稳固、健康、充满活力的亲清政商关系。

组长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组员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台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

联络员:市委统战部有关科室负责人、市工商联有关科室负责人

(二)“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组

下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

1.“量化提升”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量化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全面对标世行、国家和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深入实施《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制定落实 “量化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强化对各部门的督评考核,力争在省对市评价中跻身全省前20名。

组长单位:市发改局

组员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市统计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市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联络员:市发改局体改科科长

2.“前沿开放”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前沿开放”工程工作方案。开展开放平台提升、市场开拓、海外并购、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进口提质扩容、丝路护航等六大行动,提升内外贸服务体系和政策,助推我市实现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组长单位:市商务局

组员单位:市财政局、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市邮政局、市公安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外办、市侨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市人民银行、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

联络员: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负责人

3.“信用有价”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信用有价”工程工作方案。全面融入台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建设 “信易贷”平台,推进“信用+审批”“信用+融资”“信用+监管”等重点应用场景,贯彻落实《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提升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组长单位:市发改局、市金融工作中心

组员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络员:市发改局信用中心负责人;市人民银行有关科室负责人

4.“窗口形象”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窗口形象”工程工作方案。行政服务大厅达三星以上星级标准,全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星级标准。省定民生事项100%全市通办,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事项100%“全省通办”,外来人员3000人以上县级地区“跨省通办”全覆盖。建成4家企业服务中心、1家示范企业服务中心。

组长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组员单位:市委改革办、市信访局、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团市委、各审批业务单位

联络员: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负责人

5.“数字变革”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数字变革”工程工作方案。实现政务服务2.0全市全覆盖,上线 “企业码”2.0版,实现所有涉企事项均可通过“企业码”办理。整合优化“城市大脑”现有场景,构建城市数字治理格局。

组长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府办(市大数据局)

组员单位:市联席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市级各相关部门

联络员:市委改革办改革协调科科长

6.“产权保护”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产权保护”工程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统一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深度推进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建设,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谋划建设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多层级、全覆盖”的知识产权维权网络体系。

组长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组员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联络员: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科负责人

7.“司法护航”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司法护航”工程工作方案。推进涉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出“一键事了”智治平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与海事海商仲裁院,制订民营企业参与法院诉讼案件(立案阶段)的诉讼指南。建设运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管理系统,开展涉企善意文明执行专项检查活动。

组长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组员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档案馆

联络员:市委政法委有关科室负责人

8.“减负降本”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减负降本”工程工作方案。从税费、融资、物流、用能、用工等方面推进各项政策落地,降低企业成本。

组长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组员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联络员:市发改局综合科负责人

9.“优质执法”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优质执法”工程工作方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市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率达到15%以上。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强化“综合查一次”数字化支撑,推进涉企行业监管平台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质效考评制度。

组长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组员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港航口岸渔业局、市税务局、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人民银行、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市综合行政执法直属中队负责人

10.“土地优供”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台州市“土地优供”工程工作方案。编制2021年产业用地供应计划,完成供地4000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创新土地供应模式,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

组长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员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住建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联络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负责人








附件2

玉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举措30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服务新时代美丽玉环建设,结合玉环实际,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举措30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及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贯彻市十五届五次党代会和市“两会”要求,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坚持“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实“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以最优营商环境助力“九个示范市”建设,加快推动玉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全力助推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建设。

二、总体目标

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政务服务最好、审批和服务速度最快”的最优营商环境标杆市,实现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逐年稳步提升,力争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较去年前移5位以上,进入全省前20位。

三、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办事最高效”的政务环境

1.数字化改革。厚植“整体智治”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对标“1+5+2”体系建设要求,联通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出100项“智能秒办”事项,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城”“掌上办公之城”“掌上治理之城”,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大数据局>、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2.一网通办。深化政务服务2.0平台系统集成,丰富网办掌办易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民生重点领域、涉企事项等业务“一网通办”。推进县乡两级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今年实现乡镇(街道)办事大厅五星标准不少于1家,三星级标准以上不少于6家,两年内实现乡镇(街道)星级以上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3.跨省通办。丰富拓展跨省外来流动人员“跨省通办”高频办事事项,统一办理标准,健全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机制。对接外来人员3000人以上县级地区,逐步扩大长三角跨区域通办的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4.一本环评。涉及陆上和海洋的重大项目,探索海洋与陆上环境影响评价合并编制、合并审批,企业只需编制一本环评,提交一次环保审批即可一次取得两部分项目内容的批复。(牵头单位:玉环生态环境分局)

5. 双许可一次办。探索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实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双许可一次办”,逐步实现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同步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批”,推进审批办理网络化,实现由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牵头单位:玉环生态环境分局)

6.证照分离。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即申请人“一表申报”,在单一窗口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实体印章和发票,除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申请当天免于提交“经营许可证”。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对企业开办过程中需提交的房产证明,除负面清单外,改为企业自主申报,免于提交。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五税合一。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并不断扩大综合申报的税种范围。(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8.单一窗口。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全面推广大麦屿港口岸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规范通关流程、优化通关服务,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借鉴宁波舟山港经验,应用推广集装箱生产管理系统和智能卡口系统。(牵头单位:市港航口岸渔业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

(二)进一步深化“政策最实惠”的发展环境

9.土地优供。实施“土地优供”,深化“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改革,按企业贡献大小分配土地,探索实行“控地价、竞贡献”出让方式,力争全年完成工业供地1000亩左右,除负面清单外的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模式进行出让,实现规上企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均增长6%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10.一天开工。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带施工图拿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日,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张证书,实现“拿地第一天即开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单体建筑验收。实施工程建设的产业项目,在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进行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竣工一幢、验收一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融资畅通。全面应用台州市“信易贷”新平台,建立完善“信用决定利率”的市场化机制。推进政策性转贷,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各项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上年。(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中心、市人民银行、银保监台州分局玉环监管组)

13. 基金跟投。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项目或高成长性项目,通过政府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实施市场化跟投机制,与企业成为“命运共同体”,与企业发展“一路同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基金,促进科技创新链条和金融资本链条的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中心)

14.减负降本。持续探索电力直接交易模式,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5.2分。加快构建物流多式联运新格局,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

15.减税降费。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对外公开,除资源占用类收费和目录清单内的收费外,市级收费全部免除。力争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通讯发展办)

16.一网通兑。将政策兑现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资金兑现列入财政预算。深入应用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实现惠企政策资金“不来即享”,建立财政奖补政策咨询、资金申报、在线审批、刚性兑付“一网”通兑工作机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上门,即可直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实现“无纸化”“零材料”“跑零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7.“一揽子”服务。深化升级版“玉环英才卡”,积极实施人才新政2.0,开展“三高人才倍增”行动和“揭榜挂帅、全球引才”活动,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就医、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一揽子优质服务。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增高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建设20万平方米产业工人保障房,破解企业员工住房难题。(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

18.前沿开放。全力推动国家级对台经贸合作区、台州自贸区联动创新区玉环片区建设,融入台州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发进程,借鉴复制投资便利、贸易自由、金融创新、商务服务等经验做法,打造“不是自贸区的自贸区”。出台与“双循环”节点城市建设相适应的贸易新政,制定扶持进口专项政策,打造具有区域辐射力、影响力进口展销平台。加快健全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推动海外并购扩面。(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

(三)进一步深化“执法最规范”的市场环境

19.双随机、一公开。整合涉企检查事项,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在部分行业积极探索“最多查一次”模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20.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包容审慎的监管容错机制,深化水、电、气视网等公用事业和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改革和容缺受理,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动态裁量基准,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让企业“一身轻松”。(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市场监管局)

21.不见面开标。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和“不见面开标”,执行公平性审查,确保外地企业招投标权益。完善投诉受理信息公开,明确各部门责任、投诉案件处理流程、各环节时限。(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22.立审执破一体化。应用破产管理信息系统,纵深推进办理破产“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设立破产专项资金、建立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制度,对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于6个月内办结。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探索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3.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携手商(协)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围绕企业对法律服务所需,持续性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传、公共法律精准服务等活动。全年体检企业数800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24.劳动争议调解。建设较为完备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通过调解组织协助申请和送达、一次性告知、仲裁机构就近就地开庭等措施简化流程和缩短处理期限,全面推进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巩固深化标准仲裁院创建。(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进一步深化“生活最便捷”的城市环境

25.医疗改革。深化省级“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加快医保支付数字化平台建设。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逐步推进市级统筹、省级统筹,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26.稳岗就业。延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全年降费金额约3000万元。(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7.城市大脑。深入建设城市大脑运营中心,强化各部门数据信息归集,面向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火灾防治、城市安全和应急救援现场等应用场景,打造“大应急”指挥平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消防铁拳办)

28.全链条创新服务。加快构建在扶持政策、公共技术、创新孵化、人才引育、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力争2021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68%。(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五)进一步深化“同心创大业”的政商环境

29.服务终端下沉。推进形成“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市场主体”的涉企服务高速通道,将政务服务终端下沉到企业和群众一线,全年建成4家企业服务中心,其中含1家示范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30.“一对一”代办。深化代办员队伍建设,推行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效精准“一对一”审批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一码通”“淘专员”等企业诉求流转纾解机制,围绕企业“就学、融资、用地、贸易”等重点诉求,建立专项问题会商协调小组,全力解决企业痛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扶工助企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玉环市高水平营商环境建设专班加强对攻坚举措的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和责任督查。并将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工作纳入市对部门考核体系,实施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二)强化激励问责。建立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为优化营商环境“大胆试、大胆闯”。实施营商环境“战场选贤”,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适时对牵头单位一把手开展约谈。加大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力度,将攻坚突破工作列为巡察内容,同时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健全“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政商双向交往机制,实行“融合式”“嵌入式”“穿透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营商环境攻坚举措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各领域对标先进、以点带面深化改革。在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提升营商环境再行动”专题专栏,全面系统解读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和举措,切实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美誉度。开展公开问政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市民关注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解决办理情况。



附件3

玉环市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专班重点工作任务表

一、“量化提升”工程

二、“前沿开放”工程

三、“信用有价”工程

四、“窗口形象”工程

五、“数字变革”工程

六、“产权保护”工程

七、“司法护航”工程

八、“减负降本”工程

九、“优质执法”工程

十、“土地优供”工程

附件4

玉环市“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年”量化提升

工程抓落实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对标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2065”指标体系,逐项科学分析、精准补短、深入挖潜,打好营商环境指标进位战。实现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逐年稳步提升,力争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较去年前移5位以上,进入全省前20位。

二、具体举措

大力实施一系列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进行集中攻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0+N”指标便利化水平。

(一)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在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一日办结的基础上,以“一件事”为抓手,将安装税控设备或发放UKey、企业和员工社保登记、办理公积金新纳入“开办企业”流程,“开办企业”全流程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小时内。新设立企业同步免费发放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公积金中心)

(二)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一件事”全流程(项目立项备案、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期间相关中介服务)便利化水平为抓手,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实现“最多80天”,低风险小型项目办理手续不超过16个,办理时间不超过15天。(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

(三)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以提升获得电力“一件事”全流程(企业接入申请、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外线工程施工、装表接电)便利化水平为抓手,低压接入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时间不超过10天、办理材料不超过2件。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接入办理手续不超过3个、办理用电业务时间(不含外部配套工程)不超过22天、办理材料不超过2件。根据国家部署,建立企业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四)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以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一件事”全流程(企业接入申请、现场踏勘、管线设计、管线施工、签订合同、装表通水(气))便利化水平为抓手,实现居民、非居民办理新装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0份,环节精简至1个以下,从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外线工程的,通过供水供气企业提前介入,完成现场踏勘、管线设计及管线施工,达到用户通水、通气条件。(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五)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以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企业间完成工业用途不动产转移登记、税费缴纳)便利化水平为抓手,确保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抵押登记2天),提交材料不超过3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完善台州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和“掌上办贷”数字金融平台,畅通金融资源供求对接渠道,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同期,全市贷款平均转贷天数较上年有所降低。(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创新通关模式,海港口岸实现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业务全覆盖。大麦屿口岸台湾居民出入境通关排队不超过30分钟,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控制在40小时以内,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控制在4小时以内。单个标准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200美元以内,普及关税保证保险。(市港航口岸渔业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

(八)提升“执行合同”便利度。有效发挥庭前会议对提高庭审效率的作用。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完善随机分案制度。优化诉前保全机制、数据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完善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规则。提高电子诉讼服务当事人应用率,引导当事人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浙江智慧法院APP等进行网上立案、参加网上庭审、接收电子法律文书。(市法院)

(九)提升“纳税”便利度。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简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持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逐步实现纳税人依申请办理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提交申请到部门完成审核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提交申请到部门完成审核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年纳税时间控制在110小时内,纳税人综合网上办税率达到90%以上。(市税务局)

(十)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根据省高院统一开发上线破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安排,推进线上破产管理和审判系统应用。探索建立预重整机制提高重整率,创新破产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破产财税政策援助机制。探索开展具有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办结。(市法院、市税务局)

(十一)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以提升企业注销“一件事”全流程(非国有独资企业完成发布债权人公告、核查社保费欠缴、社保登记注销、税务注销、营业执照注销)便利化水平为抓手,探索出台企业“证照并销”“注销预检”“破注联办”等机制,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材料不超过5件,符合条件的即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住建局)

(十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度。争取入选“专利融入标准”试点,深化省级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打假护企和海外维权,完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规范,争创省、台州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3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每万人拥有量增至30件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20件以上,实现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24件以上,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2.8亿元。(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十三)提升“证照分离”改革便利度。按照“全覆盖、零许可、数字化、强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应用,扩大告知承诺事项实施范围,优化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涉企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50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理清证照对应关系,使经营范围填报升级为“自主选、概括式、分类标”,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努力成为全省实现告知承诺事项破百项县级市。(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十四)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做好我市市场主体退出以及“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法院)

(十五)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支撑保障。实现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10+N”指标就近办、网上办。以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理念,研究出台档案归集负面清单、统一推进一企(人)一档建设,归集企业自开办以来的各类电子证照(印章、材料)、信用及其他信息资料。建立统一的各类电子证照不认可、歧视性壁垒举报投诉调解机制。在政务领域和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社保、公积金、税务等重点领域,率先鼓励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等电子凭证应用,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政府内部管理中的应用。(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委改革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档案馆、市级相关部门)

(十六)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逐一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事项。强化企业服务中心各地分类建设、终端下沉突破,2021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建成星级企业服务中心。推进“企业码”迭代升级,加快专区功能整合,实现涉企服务事项码上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应用, 2021年底前实现85%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探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探索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智能秒办”“无感智办”,2021年底前推出100 项“智能秒办”事项。进一步优化“政采云”平台功能。(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跑改办、市发改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联席办服务保障组、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12345中心)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统筹保障。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联系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清单,制定《2021年度玉环市营商环境“量化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解表》抓好落实,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二)强化督评考核,确保提质增效。将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工作纳入市对部门考核体系。实施积分制,按季度考核排名累计得分。重点盯牢评价指标提升工作,集中攻坚,建立“周监测、月报告、季调度”制度,逐月逐季向市委市政府上报问题补短、指标进位情况。对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落后指标开展督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培养选拔,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约谈问责。

(三)加强以评促优,实现提升进位。以参与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制定出台务实管用举措,补齐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实现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度稳步提升。针对2020年度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调查结果,编制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专题分析报告,并根据指标优劣情况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巩固、提升、补强专项行动。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社会监督,凝聚发展合力,引导各领域对标先进、以点带面深化改革。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2021年度玉环市营商环境“量化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责任单位

总体目标

具体举措(工作步骤)

保障措施

1

(一)开办企业

开办企业手续(个)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市公积金中心

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两环节、零费用,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全省测评中争取进位争先。

1.持续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化。全面提升全链条全流程网办率,大力提升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公章、电子发票应用率,实现开办“零费用”,建立导办、帮办、代办一体化服务体系。(2021年6月底)
2.深入推进商事登记规范化。进一步统一商事主体登记业务规范和数据规范,进一步完善名称登记规则,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开展歇业登记试点。(2021年6月底)
3.大力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推动实现长三角区域设立、变更、注销、迁移一体化服务,深入落实“跨省通办”。(2021年6月底)
4.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和一般经营资格。(2021年6月底)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全市各单位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2.加强宣传培训。对企业开办改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查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开展督查,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进、评估和汇报,确保问题迎刃而解、改革落地见效。

2

开办企业时间(天)

3

开办企业费成本(占当地全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比)

4

办理便捷度

5

(二)办理建筑许可

办理建筑许可手续(个)

*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

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审批环节压减至16个以内、办理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建筑许可成本明显下降,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

1.2021年9月实现全市范围全流程网办。
2.2021年全年推进费用减免或政府买单优惠政策。
3.2021年9月全市实现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4.2021年9月全市实现图审分类自审备案制、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
5.2021年9月全市实现施工许可与供排水一站式并联申请及现场服务派工制、落实工程质量保险或监理政府购买服务实例。
6.2021年6月全市实现一站式“联合验收”,9月全市实施3.0平台委托联合测绘。
7.2021年9月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零材料、零费用、零跑腿”。
8.2021年3月全市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免收环保,6月落实小型低风险项目免环保备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营商环境专班多部门协商。
2.加强实施保障。落实投资专窗、加大业务培训,开展业主回访调研。
3.加强宣传培训。采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介等各种形式。

6

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天)

7

办理建筑许可成本(占仓库市价万分比/占建筑市价千分比)

8

建筑质量控制指数(0-15)

9

办理便捷度

10

(三)获得电力

获得电力手续(个)

*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公安局

获得电力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低压小微企业接入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时间不超过10天、办理材料不超过2件。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接入办理手续不超过3个、办理用电业务时间(不含外部配套工程)不超过22天、办理材料不超过2件。

1.压减办电时间。健全业务全过程监测、预警、管控和评价机制,推广移动作业终端应用逐步开展供电方案现场答复,压缩配套工程建设时限,实现业扩办电时间(不含外部配套工程)压减在22天以内。(12月底)
2.提高办电便利度。全面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渠道建设,深化政府电子证照直接调用,实行客户办电资料“四免”原则,进一步梳理简化办电环节办电资料。(6月底)
3.降低办电成本。加快探索用电报装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的“三零”服务模式,玉环主城区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永久用电客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其他区域试点永久用电客户低压接入容量标准100千瓦。(9月底前)
4.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按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用电需求变化滚动调整配电网规划,全面推行“网格化”主动抢修模式,推广使用带电作业模式,城网年户均停电时间在1.6小时/户以内、农网年户均停电时间在4小时/户以内(12月底)
5.强化信息公开。对外公开办电服务信息,公开办电服务流程规范、时间要求、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合作与互动,营造多方共赢的良好氛围。(6月底)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内部协同、上下联动,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2.严格落实,注重工作实效。按照统一部署和落地方案,逐个节点往前推进,逐项抓好落实,避免走过场、走形式。
3.做好管控,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和行风监督,按照季度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跟踪营商环境优化工程落实执行情况。

11

获得电力时间(天)

12

获得电力成本(占当地全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比)

13

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0-8)

14

办理便捷度

15

(四)获得用水用气

获得用水手续(个)

*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继续保持办理时长不超过3天、办理环节不超过2个、申请材料不超过1份。

1.建立快速备案制度。放宽外线工程审批政策,对外线工程长度不作限制,全面推行用水用气报装占掘路(不含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审批事项(绿化、物料堆放、交通、河道等)容缺受理制和承诺备案制。
2.提高信息推送效率。依托投资在线平台3.0,优化企业用水用气需求填报设置,确保信息高效推送。进一步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报装申请渠道,优化数据共享模块,实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办理进度可自主查询。
3.持续优化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浙江省用水和用气报装接入服务导则》,以市场化理念,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红线内工程安装、配套器具、用户上门安检等服务。

1.强化督查整改,落实改革举措。以用户满意度为导向,开展不定期专项暗访督查、“回头看”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问题逐项破难销号。同时,约谈指标滞后的水气企业负责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履职问效,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2.加大宣贯力度,普及用户知晓度。重视对市场主体的政策解读及宣传告知工作,多渠道广泛宣传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改革的政策举措,认真做好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

16

获得用水时间(天)

17

获得用水成本(占当地全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比)

18

获得用气手续(个)

19

获得用气时间(天)

20

获得用气成本(占当地全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比)

21

用水用气价格(占当地全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分比)

22

(五)登记财产

登记财产手续(个)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行政服务中心

以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全流程(企业间完成工业用途不动产转移登记、税费缴纳)便利化水平为抓手,到2021年6月底前,办理手续不超过2个、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抵押登记2天),提交材料不超过3件。


1.建立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和部门协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
2.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便捷度。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区)专人服务,优化税费缴纳方式,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同步办理公用设施过户,增加不见面办理事项。
3.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门槛,完善测绘电子数据库和地籍图更新机制,健全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和一审土地纠纷数量的统计数据公开机制。


1.制定专项提升方案。制定精准的专项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切实推进营商环境工作。
2.资金保障。在2021年度单位预算中,充分保障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需求,包括对员工、企业、中介等人员的培训,以及各项政策宣传等。

23

登记财产时间(天)

24

登记财产成本(占财产价值百分比)

25

土地管理质量指数(0-30)

26

办理便捷度

27

(六)获得信贷

信用信息深度指数(0-8)*

*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局、台州银保监分局玉环监管组

力争获得信贷评价值进入全省中上游水平。

1.稳定总量,保障对实体经济的充足金融支撑力度。按年把握融资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全年)。
2.优化结构,强化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做好“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三张清单”“订单+清单”融资对接,加大对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全年)
3.用好金融市场,推动法人银行和企业加大债务直接融资。(全年)
4.深化特色金融发展体系,推进“小微+科创”“小微+绿色”“小微+供应链”金融服务。(全年)
5.继续推动降本减负工作,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全年)
6.推广“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加强应用各类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应用线上联合会商系统,压缩融资流程与中介环节,提升融资便利度。(全年)
7.推广线上线下征信查询服务模式,确保玉环辖内个人征信报告的自助查询比例在95%以上。(全年)
8.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宣传推广和用户服务工作。(全年)

1.贯彻落实台州市相关指导意见及专项行动方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探索推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

28

征信机构覆盖面

29

企业融资便利度

30

(七)纳税

纳税时间(小时/每年)

*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提交申请到部门完成审核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年纳税时间控制在110小时内,纳税人综合网上办税率达到90%以上。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辅导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落实减税降费的浓厚氛围,确保应知尽知 ,应享尽享。
2.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优惠享受方式,加快推进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取消优惠备案。
3.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加快审核进度,提高退税效率。
4.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价计征房产税合并申报。
5.对标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加大部门间数据共享力度,精简报送资料,依托材料和文书电子化推送,实现纳税缴费无纸化。
6.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实现办税缴费依申请办理事项100%全纳入和“网上办”“掌上办”功能100%全覆盖。
7.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普通发票电子化。
8.稳步落实发票、票据电子化改革,加大电子发票、电子票据推广应用。

1.加强组织,高度重视。做好周密部署,组建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2.找准问题,抓好落实。认真研究世界银行和国内营商环境评价中涉税相关内容,从纳税人视角对整体办税流程进行分段分类梳理,切中申报准备和申报缴纳时间过长的问题关键,改进便民办税措施。对标对表,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逐条落实工作内容。
3.强化宣传,大胆创新。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的宣传措施,让纳税人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赞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听取纳税人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不断推广先进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

31

总税收和缴费率(占利润百分比)

32

报税后流程指数(0-100)

33

网上综合办税率(%)

34

(八)跨境贸易

当地海关报关单量及同比增幅(观察指标)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台州海关玉环办事处

单个标准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200美元以内。

1.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容错机制,引导企业简化提交随附单证。(12月底)
2.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落实“日清”工作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正常通关事宜,确保当日处理完毕。(12月底)
3.继续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模式,扩大“两步申报”应用范围。(12月底)
4.加强与口岸查验单位合作,提高通关效率,减少货物在港时间,节约物流成本。(全年)
5.不断提高港务装卸企业、代理企业工作效率。(全年)
6.加强收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联合开展经常性收费检查)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作用。
2.强化合作机制,加强与口岸查验单位、港务装卸企业、代理企业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货物通关相关问题,提高通关效率。
3.加强与市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联合开展收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35

(九)执行合同

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天)

*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形成“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的司法服务氛围,执行合同指标力争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

1.进一步提升商事案件庭审效率,提高一审案件审前调解、二审民商事案件审前调解比例。
2.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完成法院案款系统与法院开户银行系统对接。
3.加强数字化应用。依托各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
4.提升商事仲裁解纷作用,完善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规则。

1.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机构的联系。
2.积极参加商事法院和破产法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3.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作用,及时发布质效优秀的典型案例,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

36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额百分比)

37

司法程序质量指数(0-18)

38

(十)办理破产

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年)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办理破产各项指标力争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

1.审判机制完善。学习贯彻市中院制定的管理人绩效考评办法和管理人工作指南、管理人报酬支付办法、打击破产领域逃废债刑事犯罪纪要、预重整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完善破产简易审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效率。(5月)
2.落实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继续落实2019年便利化行动方案中各项措施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商出台新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化解破产审判障碍。(3月)
3.探索建立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将破产审查关口前移,让出现债务困境并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进入破产程序,并通过及时受理破产申请,进一步降低破产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12月)

1.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破解破产审判障碍。
2.加强调研培训。通过课题调研,提高破产审判理论水平,指导实务工作。加强对破产法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注重管理人队伍建设,出台管理人绩效考评办法和管理人工作指南,发挥管理人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新入册管理人的指导。
3.加强宣传推介。加大对破产制度和破产审判的宣传力度,促使企业在出现困境时能够及时通过破产程序达到早申请、早重整、早挽救的目的。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

39

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资产价值百分比)

40

回收率(%)

41

(十一)注销企业

注销企业手续(个)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实现企业注销登记当场办结、两环节,进一步提升主体退出便利化水平,在全省评价中争先进位。

1.完善企业注销机制。优化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完善特殊企业注销机制。(6月底)
2.深化“一件事”注销。推行“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推动企业登记注销与公章备案信息注销、银行账户销户、许可证注销“一网办理”。(6月底)
3.完善强制注销机制。持续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和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完善强制注销的流程规范。(6月底)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各单位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全市“一盘棋”。
2.加强宣传培训。对企业开办改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3.加强跟踪落实。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进、评估和汇报,确保问题迎刃而解、改革落地见效。

42

注销企业时间(天)

43

注销企业费成本(占当地全社会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比)

44

(十二)市场开放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度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落实达到100%,在全省评价中争先进位。

1.对照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做好市场准入审批事项责任分工和分解落实工作。(4月)
2、联合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解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学习提高政策知晓度。(不定期)
3.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全年)
4.围绕审批事项公开度、流程透明度,做好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情况梳理。(10月)
5.结合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考核要求,督促执行县(市、区)权限许可准入事项,持续做好各审批事项执行自评估工作。(全年)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切中问题关键,完善改进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长效机制。切实做好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准入限制”管理要求,着力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确保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同等准入待遇。
3.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关注与负面清单制度有关的新策新规,加强上下沟通联动,做好清单事项相关新策新规的解释宣传工作,形成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赞政策的良好氛围。

45

人才流动活跃度

*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办

全面贯彻人才强市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深入推进“500精英计划”。围绕七大千亿产业集群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2.配合开展“智汇台州·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推进“专才招引计划”,实施“学子归巢工程”。
3.积极做好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继续强化博士后设站及招引工作。
4.深入实施职称改革创新固本强基工程。完善事业单位自主评聘改革,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和职称信息库建设。
5.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对接活动,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把相关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去谋划落实,从快从优抓好部署落实。
2.注重部门联动。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实施全过程目标管理,制定全年工作方案,逐项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有步骤有计划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3.强化跟踪落实。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强化跟踪推进,通报进展情况。

46

双创整体活跃度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力争R&D占GDP比重达到2.68%左右;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率达6%;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6%;省级及以上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总数达到5家以上。

1.加强R&D工作研究,与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等联动,共同推动R&D纳统工作。(全年)
2.根据《众创空间(孵化器)、人才科创园和境外研发机构扶持实施细则》,在科技一揽子政策中配合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的支持力度。(全年)
3.积极对接台州市科技孵化协会,积极组织市内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运营团队进行培训,提供更有效、更全面的公共服务。(全年)
4.贯彻落实好《台州市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持续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建立梯队培育、周期培育机制,围绕玉环“268”先进产业集群和十大示范产业链,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
5.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积极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支持力度,全年发放创新券额度600万元。(全年)

1.强化制度保障。大力配合台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台州湾科创走廊,统筹推进科技创新整体工作。
2.积极推进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协同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效能体系,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47

(十三)政府采购

采购过程便利度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重点围绕采购过程便利度、采购履约保障程度和办理便捷度三方面抓好改进和提升。

1.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平台全流程、数字化的系统集成、迭代升级工作。(全年)
2.忠实践行政府采购领域“一次都不跑”理念,通过优化平台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过程便利度。(全年)
3.继续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年)
4.继续巩固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减少占用企业资金,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全年)
5.全面运用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全年)
6.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全年)

1.第一时间实行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批复下达后公开年度政府采购意向,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玉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督查工作。3.加强同人民银行合作,加大对各采购单位、相关金融机构、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参与方的督导力度,确保各个参与方熟练掌握“政采贷”业务模式和操作流程,让“政采贷”这一创新普惠金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4.落实《玉环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重点围绕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职责等要素,规范采购人的采购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5.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以全省一体化的政采云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电子交易迭代升级。

48

采购履约保障程度

49

办理便捷度

50

(十四)公共资源交易

招投标信息化程度指数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力争在2021年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公共资源交易一级指标评价结果在全省争先进位。

1.进一步提升招投标信息化程度指数方面:一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二是推进“不见面开标大厅”全面应用。
2.保障外地企业合法权益。一是明确进场交易范围。加强对业主单位宣传引导,凡是适用政府采购法的小额工程项目不再进场交易。二是持续做好公平性审查工作。3月底前,对照公平性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对涉及设立本地机构、信用前置、业绩门槛限制等方面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凡是不符合当前形势、限制公平性竞争、不利于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要求的相关文件规定,须进行废止、修改和完善。
3.提升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程度。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二是完整公布受理投诉信息。通过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等多条途径,3月底前,按照要求公布受理投诉相关信息,确保完整公布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信息,做到不遗漏、不失分。三是缩短投诉案件处理时限。针对现行的评价规则,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和举报处理规程》规范响应市场主体诉求。
4.其它措施。一是完善报告监管制度。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对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准则,持续完善公开事项清单。三是常态化开展查漏补缺。针对二级指标相关细项,结合工作进度,常年常态化地进行查漏补缺。

1.加大重视程度。按照“一把手抓改革”的要求,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保重视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位。
2.细化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逐一对照公共资源交易指标具体细项内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要求,以刀刃向内精神破解堵点、难点,常态化落实提升措施。
3.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以把好亲清准则为前提,主动加强同行业协会、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主体沟通协调,充分了解行业动态。重点加强投诉主体沟通,各单位针对投诉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单位的思想工作,引导投诉主体理性、辨证看待具体案件与整体形象,确保投诉单位能公正、客观进行评分。

51

外地企业权益保护

52

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程度

53

(十五)市场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落地率

*市市场监管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

力争指标水平在全省争先进位。

1.制定双随机抽查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任务,将计划任务制定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工作考核依据和督查内容,重点关注随机抽查事项覆盖、平台使用和关联信用规则的应用等情况。(6月底前)
2.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的检查任务,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由市市场监管局对各部门任务进行整合,形成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综合查一次”。全年采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式开展的抽查任务在所有双随机抽查任务中的占比达到15%以上。(12月底前)

1.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推进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处室,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加速职能整合和业务融合。
2.厘清责任。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
3.强化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考核,建立工作推进的定期晾晒评价和通报机制。
4.注重实效。要组织开展分层次、多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向抽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避免抽查“走过场”。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责任单位

总体目标

具体举措(工作步骤)

保障措施

54

(十五)市场监管

监管信息透明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力争指标水平在全省争先进位。

1.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探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提高中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全年双随机抽查应用信用规则占比达60%以上。(全年)
2.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及联合惩戒。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涉企信息全归集为目标,加强监管信息数据规范建设。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要加强基础保障,持续强化涉企信息归集覆盖面,市发改局要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部门之间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全年)

1.强化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信用规则占比纳入考核,探索开展“通用+专业”信用分类模式,并应用到双随机监管工作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压实责任。市司法局要做好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要做好数据归集和共享,市发改局要牵头做好信用联合惩戒。

55

监管信息共享程度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实现部门间政务服务网应共享材料、字段100%共享,加强网络安全检查,全面夯实网络安全基础。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围绕“智能导服、收办分离、线上线下融合”建设目标,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引领政务服务由“可用”向“好用、易用”转变,实现应共享材料、字段100%共享。
2.继续深化数据共享应用。继续按照试点要求,深化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协同建设,持续做好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等工作。加快“城市大脑”平台建设,通过中枢系统推动各层级、各部门和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

1.持续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对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市“一证通办”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系统持续进行等保测评,全面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2.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联络机制,加强网络安全检查,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3.推进县级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构建一体化、立体式、全方位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夯实网络安全基础。

56

(十六)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

信用监管水平

*市发改局、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人民银行

信用监管水平在全省争先进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3729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