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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3年度县春运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今年春运各项工作措施,更好地总结春运工作经验,推动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评选2003年春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从各镇、乡和县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评选产生若干名。
2、先进个人:由各镇、乡和县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推荐1人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面部署。镇、乡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领导小组,设立春运办公室。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发动和布置,以文件形式作出全面部署。
2、运力准备充分,有应急疏运预案,未发生严重的旅客滞留现象。
3、深入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
4、有关执法机构监管到位,及时查处违法违章现象。
5、春运办公室运转正常,上下沟通及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冰冻雪阻、道路中断、车船停开、旅客大量滞留、重特大事故等情况,及时报告县春运办。值班人员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春运办报告当天动态。
6、安全情况良好,无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7、服务质量较好,无严重服务质量投诉案件发生。
8、道路、航道畅通,未发生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道路中断、航道封航现象。
9、宣传发动广泛,春运氛围浓厚。经常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春运工作,编发春运简报6期以上,向县春运办投稿6篇以上。
2003年县春运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各镇、乡和有关单位必须于2003年2月28日前上报到县政府春运办(设在县交通局内)。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