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台州市幼儿教育管理办法》以及《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切实落实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稳步推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将台教基[2004] 10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与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台州市教育局将2004年确定为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年”。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与管理。同时结合《台州市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软硬件建设,不断提升办园挡次,以满足广大家长的需求。
二、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特别是在课程设置上应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教育内容与要求,坚决杜绝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不得将英语,珠心算教学列为幼儿园教学内容,就是课外兴趣活动,科研实验需要开设英语课的必须书面报我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其教师必须是师范类英语专业专科毕业以上,以后凡违规开设课程如英语等不得评为各类示范性幼儿园和先进幼儿园。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幼儿园必须建立安全制度,卫生制度和定期的房屋、设备、消毒设备等安全状况检查制度,要特别加强幼儿园接送车的管理,幼儿园不得安排幼儿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输的车辆,严禁幼儿园为抢夺生源跨学区、跨镇乡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目前,我县肠道传染还在继续发生,各幼儿园务必要加强监测,要严格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幼儿教育 管理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各镇乡人民政府,各镇乡中心小学。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2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