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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镇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奖励办法的
通 知
各办公室: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是实现为民、利民、便民的重大举措。为了推进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县政府的实施办法和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希望广大干群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联驻村领导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
芦浦镇人民政府
芦浦镇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奖励办法的
讨 论 稿
各办公室: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是实现为民、利民、便民的重大举措。为了推进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县政府的实施办法和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希望广大干群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联驻村领导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
芦浦镇人民政府
芦浦镇农村医疗保险工作奖励办法
芦浦镇为了认真及时的完成这次农村医疗保险工作,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了调动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出台该奖励办法:
一、工作要求
1、各村将参保对象登记造册,以户为单位对参保人员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准确无误后,于
2、各村居于
二、奖励措施
1、各村级农医保工作人员每登记一户奖励2元(以最后发证后的数据为准)。
2、各村驻、联村干部要对各自所驻、联的村进行指导、督促,按时完成并实施奖励规定:
①按时完成该村总人口数的85%以上,相应奖励该村驻、联村干部每人1000元。
②按时完成95%以上,奖励该村驻、联村干部每人1200元。
③未驻村人员按联系村的奖励发放;联系两个村以上领导按联系村平均数奖励,镇主要领导按全镇完成达85%,奖励1200元,低于85%按各村平均数奖励。
三、责任制度
1、各村的参保率不得低于85%。
2、在规定时间内,该村参保率若低于85%,按奖励规定①标准扣除奖金200元,低于50%扣除奖金500元,低于30%扣除奖金800元,无开展农医保工作,扣完其驻、联该村干部的全部奖金,造成后果的并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