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维护民工
工资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维护民工工资权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维护民工工资权益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工资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县工资拖欠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施“平安玉环”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完善欠薪快速反应处理机制,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坚决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用人单位,重点是被举报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家具、阀门、眼镜、汽摩配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善的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小作坊等。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04年11月20日-2004年12月20日)。
各镇乡、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二)抽查阶段(2004年12月21日-2005年1月20日)。
由县府办牵头,组织县企业劳动管理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劳社保部门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依法严厉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1月21日-2005年2月28日)。
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小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企业劳动管理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提高执政能力、体现执政为民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配合。要建立专门班子,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畅通清薪“绿色通道”,把打击拖欠工资行为纳入综合治理的范畴,共同做好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县人劳社保部门要加强劳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县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施工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建筑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协助县人劳社保部门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欠薪预防;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建筑业企业,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直至取消投标资格和施工资格。县经贸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上半年以来关停企业的监管。县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县人劳社保部门,对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予以处罚。县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监管,将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对克扣拖欠工资行为严重的企业,暂缓年检。县教育部门要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帮助失学儿童少年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继续开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对私营企业、建筑单位,特别是使用外来民工较多的企业进行宣传。要结合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积极开展恶性案件的曝光、典型案件的警示工作。县级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规定,跟踪报道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工作情况、典型案件,营造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控,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行业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基本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保持严密监控,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方式。建立和完善欠薪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信息专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工资支付保障金为主要内容的建筑业企业欠薪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