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司〔2004〕26号
关于建设“平安玉环”的实施意见
各科所处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全力打造“平安玉环”构筑和谐稳定的现代化发展平台的决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打响“海上花园,快乐玉环”战略品牌,以打造“平安玉环”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构筑和谐稳定的现代化发展平台,切实推进玉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的总体目标。
二、目标任务
1、根据县创建“平安玉环”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当年矛盾调处成功率达93%以上;加强对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防止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案件的发生;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达到省下达的创建标准;积极参与由于当地政府在企业转制、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过程中措施不当引起的有关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的调处。
2、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加强对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要低于5%。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建设“平安玉环”活动中的作用,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科所处室,特别是机关责任科室,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平安玉环”的重大意义,把建设“平安玉环”的各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突出重点,认真实施,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领导,经党组研究,建立县司法局建设“平安玉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范公浩,副组长:颜建芳、金海浪、盛光伟,成员:卓永平、林永方、陈彬、吴立宇、朱金周。
2、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工作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县考核的工作目标要进行目标责任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其它各项工作由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实现。
3、形成工作合力。建设“平安玉环”是一项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形成责任科室为主,其它科室及法律服务单位配合的强大合力。各科所处室要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调动司法行政系统的全体干部参与建设“平安玉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建设“平安玉环”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局创建“平安玉环”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建设“平安玉环”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各科所处室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建设“平安玉环”的重大意义,真抓实干,努力构筑和谐稳定的现代化发展平台,为确保我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做出司法行政机关更大的贡献!
玉环县司法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