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珠城办〔2005〕23号
关于出台2005年扶持农业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小康”这一总目标,着力抓好粮食安全生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就业门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做大品牌,做强特色,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把城关办事处建设成为生态农业的示范镇。特制订如下扶农若干政策:
一、支持规模农业
1、年交售肉猪300—500头的,每户奖500元;年交售600—1000头的,每户奖1000元;年交售1000头以上的,每户奖1500元;
2、养殖水产品新发展面积达500亩以上,年产值每亩达25000元的,每亩奖励50元;
3、对创建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连片新发展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每亩奖励100元。
二、扶持设施农业
为响应市政府提出的建千里清水河道的号召,经办事处批准列“十村示范、百村整治”项目的村,办事处实行以奖代补: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
三、奖励龙头企业
1、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新组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达50以上的,补助启动资金5000元;
2、新评为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3000元;新评为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奖5000元。
3、当年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建立本办事处主导农产品种子种苗场的,奖励10000元。
四、奖励绿色农业
1、采用遮阳网、防虫网设施的蔬菜大棚,新发展面积在50亩以上,实施标准化生产,并通过无公害基地认证的,对新增面积每亩奖100元;
2、新建竹制大棚连片种植“无公害”蔬菜,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新建钢架大棚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五、打造品牌农业
对注册农产品商标的,奖3000元;获省级著名商标的,奖20000元;获省级绿色农产品认证的,奖15000元;获国家级绿色农产品认证的,奖20000元;制订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奖5000元。
六、鼓励外向型农业
对新办的外商投资农业企业,每办成一个项目,奖励引资额的1%。
上述受奖项目,适用于本年度,须由本人或单位事先提出申请,报办事处农业办公室核实、验收,经有关领导审定,方给予兑奖,以上项目不重复计奖,按最高额奖励。
特此通知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5年2月5日
主题词:扶持企业 政策 通知
抄 送:县农业局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5年2月5日 印1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