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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适应我县经济建设的需要,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中、高级)、车工、美容、美发等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一)高级工
车工、钳工、铣工、维修电工、美容师、美发师、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含中级)、计算机操作员、汽车驾驶员、数控加工。
(二)技师
车工、电工、钳工、焊工、汽车驾驶员、美容师、美发师。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工种工龄12年以上;
2、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满5年;
(二)技师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
2、符合上述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l)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地)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
(2)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技术比赛中获 名次;
(3)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4)在木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工资格满5年;
2、从事本专业工龄17年;
3、工龄2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龄14年。
(2)技师:
1、在市人事局核定职数范围内;
2、取得高级工资格满3年。
三、鉴定实施
高级工、技师考评工作,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的原则,高级工由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
鉴定内容:理论知识部分,含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技能部分分,含操作技能鉴定和论文答辩。
考评时间: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为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为2005年5月28日和10月30日。
组织报名:申报高级工和技师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管理与监察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止。
四、证书核发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
五、技师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综合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相应职业(工种)的中、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技术 等级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带近照1寸2张、2寸1张;
(三)《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一份;
(四)申报汽车驾驶指导员(技师)的还需同时上报有效的安全行车(45万Km)证明;
(五)机关事业单位需填报台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 训考评登记表(红、蓝),其他人员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联系人:陈文芝
联系电话:7213222
附件:玉环县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五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