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8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53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5〕12号)的精神,确保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更换安装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树立科学发展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为改进机关作风、维护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玉环”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查清理和集中采购活动,确保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2005年4月底前)
1、参与自查对象:
县政府所属各部门。
2、自查内容:
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业务系统和办公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等。
3、正版、盗版软件的上报说明:
(1)操作系统软件:凡原装国产、进口品牌机预装的操作软件,作为正版软件上报;兼容机预装的操作软件,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作为盗版软件上报。
(2)办公软件: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办公软件,作为正版软件上报;凡没有原始许可协议的办公软件,均作为盗版软件上报。
(3)近二年内需要更新的陈旧、老化电脑,不必上报。
4、时间要求:
县政府所属各部门使用软件自查工作要在4月下旬前结束,并将填好后的《县政府所属各部门使用软件自查表》于4月27日前报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文体局内,联系人:盛喜,联系电话:7259084,传真:7259022),由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培训阶段(2005年4月底前)
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班,参加对象为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相关人员。
(三)宣传活动阶段(2005年4月底前)
配合4月26日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结合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现场咨询、专题报导、电视访谈、图片展览、幻灯宣传、联合执法和盗版软件集中销毁等形式,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软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四)督查调研阶段(2005年5月)
由县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组织文化、财政、信息、公安等部门进行督查调研。督查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的进展情况,具体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抓好这项工作的经验、意见和建议等。
(五)编制计划预算阶段(2005年6月至7月)
在自查、核实的基础上,县政府所属各部门需要更换正版软件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编制通用办公软件需求计划,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所需经费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各部门预算,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六)采购阶段(2005年8月)
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统一采购。
(七)配给安装调试阶段(2005年9月至10月)
按照各部门需要更换正版软件的数量分别配给,并及时更换盗版软件,安装正版软件,进行调试检测,与此同时销毁清理出的盗版软件。
(八)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11月至12月)
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四、职责分工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县政府负总责,文化、信息、保密、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县政府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智深,副组长:杜惠玲,成员:金秋(县府办)、陈维钊(县文体局)、罗永明(县保密局)、许扬琴(县发展计划局)、苏海华(县公安局)、张素燕(县财政局)、蔡木贵(县文体局)、陈进(县工商局)、蔡万青(县信息中心)。领导小组在县文体局下设办公室,主任:蔡木贵(兼)。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县文体局负责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自查清理工作,加强对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要及时总结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并向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县信息中心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配合县文体局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将购买正版通用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工作。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县保密、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县政府所属各部门使用软件自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