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名师造就工程”,根据《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实施意见》,《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考核办法》和《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04学年县名教师特殊津贴考核对象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将2004学年度名教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玉教人[2004]35号文件,确定2004学年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考核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名教师所在单位考核:6月10日至6月20日,教研室、教科所考核6月21日至6月30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具体见《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玉教人[2003]11号)。
四、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聘请许学贵等三十三位同志组成名教师考核小组(名单见附件2)。考核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所在单位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项目的考核。教研室、教科所还负责全县名教师的教育教研工作,培养新教师和教育示范工作项目的考核。
2、填写考核表。各位名教师填写《玉环县名教师特殊津贴考核表》(附件3),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或复印件,于6月10日前交所在单位的考核小组。
3、小组考核。名教师所在单位的考核小组对名教师的考核表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该,写出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各项的考核评语,确定等级。并在6月20日前将考核材料上报县教研室、教科所。
4、教研室、教科所考核:教研室、教科所对全县名教师的教育科研工作,培养新教师的工作,教育示范工作进行考核,写出各项评语,确定等级。考核结束后于6月30日将考核材料移交给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汇总。
考核等级:职业道德分合格与不合格,其他各项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5、审批公布:县“名教师造就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汇总结果,审定考核等第,并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名教师考核工作是我县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做好考核工作,对调动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学校和考核小组成员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好考核工作。有关学校要为各位名教师的考核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提高考核质量,为促进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工作。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