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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2005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2005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玉环县2005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镇乡、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详见附件)。
(二)考核范围:被《玉环政务信息》(普刊、内参、领导专送)采用的信息,以及经县府办上报被上级政府采用的信息。
二、记分办法和稿酬标准
(一)计分办法
1、县府办采用:《玉环政务信息(普刊)》每条5分;《玉环政务信息(内参)》、《玉环政务信息(领导专送)》每条10分。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
2、市府办采用:《台州政务信息》每条10分;《专报信息》每条20分;《台州政务参阅》普刊每篇30分;《台州政务参阅》增刊每篇40分;《送阅》信息每条4分。市领导批示每条加20分。
3、省府办采用:《每日要讯》每条15分;《昨日要情》每条15分;《专报信息》每条25分;《参阅件》每篇40分;《浙江值班信息》每条15分;《值班信息快报》每条15分;《互联网信息专报》每条15分;《送阅件》每篇40分;综合专报每条15分。省领导批示每条加40分。
4、国办采用:每条8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加100分。
(二)稿酬标准:每分4元,于2006年年初计发。
三、奖惩办法
(一)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进行统计,其结果由县府办每月予以通报。
(二)实行紧急突发信息迟报、错报、漏报、瞒报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紧急信息瞒漏报1次或迟错报2次以上(含1次或2次)而被县以上通报的,取消该单位年度政务信息先进评比资格,并对瞒漏报每1次扣40分,迟错报每1次扣20分。
(三)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县对镇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完成考核任务数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所完成任务数的百分比折算。镇乡完成考核任务数且获得县政务信息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在镇乡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加0.1分。镇乡、部门因重大紧急信息瞒漏报被县以上每通报1次的,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相应扣除0.3分;因重大紧急信息迟错报被县以上每通报1次的,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相应扣除0.2分。
(四)设立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名。对超过基本任务分的单位,根据其实际得分与任务分的百分比高低,择优给予评定。
(五)设立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镇乡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积极性高,报送的信息时效性较强,质量较高,并引起领导重视的政务信息员,采用“计分考核,以分评优”的方式予以评定。
(六)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年终评比一次,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2005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
2005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一、基本任务为120分的单位:
县发展计划局 县经贸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局 县建设规划局 县农业局(林特局)
城关办事处 坎门办事处 大麦屿开发区 楚门镇
清港镇
二、基本任务为100分的单位: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人劳社保局 县水利局
县信访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国土局 县文体局
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 县外经贸局 县广电局
芦浦镇 干江镇 沙门镇 龙溪乡
三、基本任务为70分的单位:
县监察局 县科技局 县民宗局 县司法局
县信访局 县计生局 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县为民中心 县体改办 县人防办 县旅游局
大麦屿港务分局 漩门二期管理局 县物产总公司
县供销总社 县国税局 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供电局 县烟草局 县邮政局
县电信局 玉环海事处 县气象局 县人民银行
县农行 县工行 县中行 县建行 县信用联社
县农发行 县人民保险公司 县人寿保险公司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鸡山乡 海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