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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各办、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在10月份组织开展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月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做好宗教工作,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和遵守《条例》有关规定,“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的宗教工作。
二、活动对象
各村、社区、宗教场所。
三、具体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办事处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月活动动员会;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营造良好氛围。
2、整顿规范阶段。召开办事处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邀请民宗局领导作《宗教事务条例》专题辅导;对办事处范围内的整治场所进行地毯式的检查,突出三个点的转化试点工作;对部分违章建筑的场所进行拆除;召开审批及保留场所内部管理座谈会;对审批、保留场所进行财务、安全大检查。
3、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一个月来活动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志胜,副组长:曾柳叶、叶开锋、陈所美,成员:邵英松、林金玉、吴玲明、周陈木、阮善贵、黄旭峰,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战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建设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共同监督,宣传发动工作十分重要。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横幅等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氛围,让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成为广大干部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3、强化监督检查。办事处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2005年9月30日
主题词:宗教事务 规范化管理 活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