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玉环县项目用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玉环县项目用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由县发展计划局、规划办、国土局、环保局和有关部门组成,县发展计划局为牵头单位并主持会议。会议必须由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县政府领导列席会议。
二、工作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合理安排全县除私人建房外面积在5亩以上的项目用地和农转用指标,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和标准;重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重点工业企业、引进外资和重大经营性项目用地。
三、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成员单位可提议召开。
四、议事程序
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调查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并于每月第一周将项目用地方案书面告知县发展计划局,县发展计划局汇总后抄送县规划办、国土局、环保局,之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联席会议商定的用地项目,经分管县长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抄送各部门执行。涉及重大用地项目的,应提交县长办公会议讨论。未经联席会议决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安排用地、办理项目审批和土地征用手续。
五、用地条件
项目用地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产业目录或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环保要求;具备项目建设方案;新建或整体迁建的项目用地,须处理好现有老厂房的用地问题。当年能开工、土地利用率高和对社会贡献大的项目应优先安排用地。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