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为贯彻台州市纠风办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按照“一费制”办法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无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2、实施“阳光收费”情况。有无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即通过收费公示栏、校务公开栏等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
3、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情况。有无亮证收费;有无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有无实行收费联系卡(监督卡)制度;有无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4、规范教学行为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有无违反规定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等,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
5、代办服务收费是否规范,有无搭车收费的情况。代办费收取是否按照小学110元、初中130元标准收取,学期结束后,是否按分班分项核算,有结算清单交学生及其家长,接受查询。本学期开学前,是否将代办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发给学生及家长,供其选择,体现自愿原则。
检查时限是2004年——2005年度发生的收费及使用情况。
二、专项整治时间
1、自查。12月2日前,各校要认真对照收费政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情况于12月2日前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
2、组织检查。12月5日开始,县教育局将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全县学校收费工作进行检查。
三、专项整治方式
检查组将采取实地查看公示牌、查阅票据、个别了解访谈等方法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对学校检查工作要有记录和材料。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各级各类学校要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认真贯彻落实“一费制”等各项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尤其是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收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沈兴勇同志担任组长,黄苏良、詹志山、李冰、陈匡坚、林基、陈文其、刘华灵、庄廷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科。各校都要建立相应的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
3、严肃纪律,狠抓落实。各校要认真对待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现行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理,违规收费部分要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一律上缴财政。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按照台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处理意见〉的通知》(台纠办[2005]3号)规定处理,所收违规款项一律移交县级财政,同时对该纠未纠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乱收费数额巨大、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