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在职教师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行为的通知(试行)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为了保证在职教师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经研究,现对在职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行为作如下规定:

  1、在职教师原则上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个别确需外出兼职兼课的在职教师,必须经所在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2、在职教师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经举报查实,该教师所在学校要根据当事人违规情形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所在学校将不予聘用。学校的处理结果要报县教育局备案。

  3、学校领导和在职教师,不得参与社会办学机构的招生宣传等活动。学校应禁止社会办学机构未经允许到校内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4、社会办学机构不得聘用未经所在学校批准的在职教师兼职兼课。违者一经查实,必须立即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县教育局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向全体教师传达本规定精神,认真做好在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职工管理,使全体教师集中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希望社会办学机构按照《玉环县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教师,规范办学行为,以保证我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501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