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芦浦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
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办:
为加快推动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双违”)整治工作的开展,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全镇在年底前“双违”集中处理工作全面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对乡镇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镇参加“双违”整治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 凡参与“双违”整治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每人奖金基数2000元。
第三条 对“双违”整治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一)“双违”整治工作以村为单位,以驻联村干部为责任人;
(二)“双违”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实地调查、逐户丈量、拍摄照片、谈话笔录、明确处理方案、处罚对象公示、资料归档等。
(三)在“双违”整治期间对违法抢建户的制止、拆除。
(四)工作人员履行“双违”整治职责情况。
1、室外实地调查、逐户丈量、拍摄照片等工作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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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书等要求在
2、随时关注所驻联村的建设动态,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
第四条 奖惩
(一)奖金发放实行镇主要领导取联村领导的平均数;联村领导(以下简称联村)取所联村驻村干部的平均数。
(二)凡认真履行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镇党委政府除作为其本人评先评优资格的一个重要条件外,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若在完成实地调查、逐户丈量、拍摄照片等室外工作后,凡有举报经核实或抽查发现该村有10%(以摸底违法户为基数)以内(含10%)漏查者,属误差正常范围,免扣奖金;超出的每递增1个百分点扣该驻村奖金100元。(以县对镇考核结果为准)
(四)整治期间,发现违法抢建户未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每例扣500元。
(五)凡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全部奖金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六)在镇组织拆除集中统一行动中,若无故不参加者扣300元,经同意有事请假者扣100元(以点到册和请假单为准)。
(七)所有工作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的,该驻联村干部奖1000元,没有完成的酌情扣取。
(八)各村对违法对象进行公示,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未公示的或受理举报后未及时处理的扣除驻村干部每人奖金300元。
第五条 此办法由镇“双违”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芦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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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芦浦镇“双违”整治机关干部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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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别 |
责任领导 |
责 任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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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门村 |
王 旭 |
应金法、邢甫满、刘文清、王晓晓、黄善塘 金黎敏、陈琪瑛、王飞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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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头村 |
陈贤华 |
应通义、陈香凤、孙 云、郭聪娣、黄玲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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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岭村 |
苏阜林 |
蔡香萍、骆成稳、孙柏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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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塘村 |
林定保 |
任宝水、张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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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村 |
林子利 |
颜祜本、华钱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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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村 |
林初荣 |
郑能林、陈燕雪、陈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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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沙村 |
陈芹德 |
林兴国、娄昌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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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村 |
陈芹德 |
吴克喜、梁忠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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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头村 |
林成才 |
叶继勇、曾斌斌、林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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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村 |
林子利 金福寿 |
林友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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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村 |
陈毅忠 |
邱根良、赵崇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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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村 |
陈毅忠 |
章建荣、黄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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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村 |
林春平 |
黄开敏、杨礼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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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村 |
林春平 |
江和星、颜祜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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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岩村 |
林定保 |
李娇梅、南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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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村 |
庄雄平 |
邵亚静、李学斌、黄爱爱、张霜红、李雪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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