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完小、成技校,民办学校:
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期末考试高中非毕业班定于2005年1月16日至18日,高中毕业班定于1月21至23日,初中定于1月16日至17日,小学定于1月17日(小学三年级定于1月16日);1月20日学期结束;1月21日寒假开始。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提前结束。
下学期定于2006年2月10日(农历十三)教师报到,2月11日学生报名注册,2月13日正式开学。
二、周密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要对照学期工作计划,理清哪些工作已完成,哪些工作尚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要逐一抓好落实,特别是重点工作要按原来部署务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要加强对师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各校要重视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公民基础道德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远离淫秽制品和毒品,不进网吧。严禁教师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影响社会治安等活动。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抓好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放假前学校要普遍开展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就学生的假期提出明确要求,制订严密措施,动员社会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四、寒假是中学生辍学的高峰季节,各校要组织教师家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做好“控流”工作。同时,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益身心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五、各校要全面加强校产管理。要重点做好假期护校工作,增强力量,加强巡逻,做好财务室、电脑室、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全力防止校产失窃和损坏。校产要清理登记造册,校舍、课桌等教学设施应在假期维修整理。
六、各校要加强学校财务审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公开本学期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收支的监督,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实行收费登记制度的要求,由班主任在收费登记卡内填写清楚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时间和收费人,由学生带回家长签字,再由学生送交学校保管。要认真贯彻执行台教计[2002]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下学期收费要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执行,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七、学校要对一个学期来的工作作一次很好的总结。学期工作总结材料于2005年1月20日前上报。各县属学校直接报教育局办公室,镇乡中小学由镇乡中心中小学汇总将本镇乡年度教育总结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