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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科技之城的意见(试行)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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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县委〔20011

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科技之城的意见

(试行)

各镇、乡,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加快现代化港口中等城市建设,现就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科技之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观念,坚持抓经济关键就是抓科技的思路,立足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培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努力把玉环建设成为科技之城。

(二)奋斗目标

1、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具有玉环特色的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路子,使全县综合实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2年达到35%以上,2010年达到50%

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在海洋生物与医药、电子与信息、节能与环保、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态农业等领域取得突破,努力形成一批新的支柱产业。到2002年,力争在环保、电子与信息、海洋生物与医药等方面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产业优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阀门水暖、汽摩配件、机械制造、家具等传统行业中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与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额的比重力争达到10%。到2010年,初步形成信息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的产业结构,基本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企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02年,主要优势行业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力争部分行业接近当时国际先进水平;农业基本实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4、科技体制创新不断推进。到2002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港口中等城市相适应的科技体制,全社会研究和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以上,并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逐年递增。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和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加到3%以上。

5、高度重视跨世纪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到2002年,每万人口中科技人员增加到300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达到10%;重点企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占总数的50%;引进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才300人,培养造就一批现代化港口中等城市急需的优秀人才。到2010年,每万人口中科技人员达到500人。

6、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02年,建成全县统一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初步建成信息化县。到2010年,全面建成信息化县。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技术水平

1、制定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出台信息化县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广泛开展信息技术的宣传和全民培训,经常性地进行信息技术交流和信息化建设专题讲座,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打好基矗

3、依托公网构筑信息基础平台。充分发挥县域现有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人才资源的作用,构筑全县统一的信息化平台。

4、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总结村级信息化建设经验,并在全县建成一批信息化村、信息化学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镇乡,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提高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1、制订和实施科技发展纲要,发布优先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研究开发指南,每年确定并实施一批重大高新技术引进创新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2、在县级工业园区设立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制定特殊优惠政策,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办产学研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增强高新技术研究、产业化实力;鼓励科技人员进入园区创业,吸纳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园区,使园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和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3、国家级新产品、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其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留地方部分,由财政给予等额奖励,之后2年给予减半奖励。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所得税留地方部分,前2年由财政给予等额奖励,后3年减半奖励;增值税留地方部分,以上一年度为基数,新增部分3年内按50%的比例给予奖励。所奖励的资金全额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其扩大再生产。

4、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率达到10%以上(含10%)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按实列支外,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款。

5、鼓励国内外单位或个人以科研成果、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作投资股本,兴办企业获取合法收益,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可达35%。如合作各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三)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1、广泛运用CADCAMCIMS、虚拟制造、柔性加工中心、工业自动化、表面处理、新型分离与催化、高效节能、新型环保等高新技术,重点改造阀门水暖、机械制造、汽摩配件、家具等传统支柱产业,开发国内外市场适销对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

2、高新技术企业为研制新产品或技术改造所购置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和应用软件,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对通过技术改造竣工验收的项目,经地方税务部门核准,可实行快速折旧,年综合折旧率最高可达25%

(四)大力开发农业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

1、海洋渔业要主攻海水养殖,开拓远洋,深化加工,搞活流通。实行建造远洋渔轮贴补、贴息政策,完善渔民社会保障制度,以网箱转租、转让、无人岛礁承包等形式,鼓励渔民从捕捞向养殖转移。同时,大力发展港口海运、海洋旅游业,积极开发海洋功能食品和海洋药物,努力形成我县海洋产业的新优势。

2、加大海洋科技的攻关力度。围绕海水养殖和外海远洋捕捞、海洋生物技术、海水利用技术、海洋防灾减灾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进行科技攻关。近两年重点突破海洋生物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产业化关键技术和深浅海抗风浪网箱养殖产业化关键技术。强化全国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和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建设。建立县海洋环境监测站,加强对海域污染、赤潮、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3、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加大规模种养殖资金贴补力度,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加强农副产品营销网络建设,提高农副产品外销能力。

4、加快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提高良种覆盖率。重点突破玉环柚、盘菜等特色果蔬品种的选育和提纯复壮技术。

5、突破玉环柚的深度加工开发,加快形成产业化,使其成为玉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通过玉环柚低产园改造和规模化种植,提高其产量和品质。

(五)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1、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企业落实技术、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

2、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在玉环设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或重点实验室。经认定的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或重点实验室,给予100%科研经费匹配,最高匹配资金100万元。

3、鼓励企业设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给予30万元的资助;县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经认定给予10万元的资助。资助的资金作为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设备购置、应用软件更新和研究开发的费用。

4、鼓励企业建立科研所和其他形式的技术依托。进一步推行产学研相结合,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企业资助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其进行科技开发和新产品研究的资金以及购买科技成果的资金,经认定可以享受技改贴息政策。

5、凡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的新产品(通过鉴定),给予3万元的新产品开发补助。

(六)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

1、从2001年起,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科技三项经费不低于县财政科技投入的50%,人均科普经费每年不低于0.5元,财政科技投入及科技三项经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2、继续设立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每年拨出1000万元,作为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工艺装备贴息资金。

3、重点支持管理规范、产权清晰、成长迅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市场上市,并加强引导,为在我国即将开办的创业板市场上市做好准备。

4、实行提取科技开发费用税前列支政策,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投入的主体。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企业应达1%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达3%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达5%以上。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

5、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以可依法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为质押担保的贷款方式,扩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规模。建立银企对话制度,有关部门应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对特殊项目,经专家评估后,可以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七)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1、以县科学技术研究院(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合署办公)为载体,邀请高级专业人才担任顾问,对玉环发展的重大措施、重要决策和建设项目进行评价、参谋、预测,使其成为县委、县政府建设港口中等城市的思想库、智囊团,同时指导全县各科技研发机构的工作,加强同县外高校、科研单位和科技研发机构的联系,形成高效的服务网络。成立县委、县政府政策研究室,同县经济研究中心合署办公,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及时搜集、掌握、研究上级及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策,并根据我县的实际,梳理制定加快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2、建立、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快捷、有效的技术、人才、信息、管理、财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鼓励企业和个人创办各类面向全社会的科技服务机构。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经认定后,报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免征营业税。

3、强化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文旦研究所的建设,实行企业化管理,在保证一定财政补助的前提下,按市场化运作,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建立县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优先、优惠或无偿为外来科技人员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开发经营场地,在工业园区建设中将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列入规划连片开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计划地建设标准厂房或孵化楼,低价出租给入孵企业;县科技部门做好入孵企业的引进、筛选管理和服务工作;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帮助办理相关手续,促其孵化生长。

(八)大力吸引各类高级人才到玉环进行科技创新和创业,加强科技人才的使用培养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制定实施“十五”及2010年人才规划纲要,重点抓好科技带头人、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适应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等三支队伍建设。

2、开通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才来玉环企业工作的,经人事部门确认,可以直接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一切待遇视同本县城镇居民。企业支付给具有高级职称和特殊专长人才的工资,经税务部门核准,可按实列入成本。

3、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通过各种渠道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留学生组织、海外社团等建立工作网络,掌握人才信息,特别要掌握玉环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信息,通过咨询、来玉短期考察、引进等形式,使其为玉环建设服务。

4、设立100万元的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另订),用于下列支出:

1)高级人才住房贴补。从2001年开始凡外地来我县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硕士视同副高、博士视同正高),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工作每满一年,正高级的给予1万元、副高级的给予0.5万元的住房补助,用于在玉环境内购置商品房,最高补助额正高级的为5万元,副高级的为2.5万元,同时用人单位按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引进国内外特殊的专业人才,经县政府同意,补助可适当增加。

2)继续执行并完善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试行办法和县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奖励试行办法。

3)建立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评比、奖励制度。从2001年开始,每3年选拔一次,每次在10人左右。对被评上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的,进行定期考核,成绩优异的给予每人每年0.5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学科、技术带头人称号。

4)凡在玉环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博士后,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

5、政府鼓励企业自行建造人才公寓,凡企业建造人才公寓,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建设部门审批,可免交城建配套设施费(具体办法另定)。

6、凡来玉环工作的科技人才,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解决好其后顾之忧。

7、以浙江江南理工专修学院和浙江电大玉环分校为基地,建立“玉环虚拟大学园区”,争取更多的外地高校到玉环设立教学点,大规模地培养各类人才。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地举办年产值1千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培训活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经济必须抓科技。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科技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服务科技进步的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党政领导任期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乡、各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通力合作,确保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抓好落实和兑现,对无故拖延的单位,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大力营造科技进步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全社会科普知识教育,提高对科学技术作用的认识,形成尊重科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对玉环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要进行重奖。加强对科技进步典型事件、优秀科技人才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导向,动员全社会关心科技进步,为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三)加强对科技进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科技进步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督查的力度和密度,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县里每年召开一次科技进步政策兑现听证会,由企业和职能部门就政策落实情况直接对话,促进政策的落实到位。

中共玉环县

玉环县人民政府

2001226

主题词:科技工作意见

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200132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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