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民办幼儿园、各镇乡中心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二字方针,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民办学校审核工作的通知》(台教民[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幼儿教育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民办幼儿园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县教育局批准举办的全县民办幼儿园。
二、审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须报送的审核材料
(一)民办幼儿园2005年度工作总结(600字之内)
(二)《2005年度玉环县民办幼儿园审核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
(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
(四)园董事会成员、园长、财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上是针对规模比较大的股份制幼儿园,一般个体幼儿园只提供举办者和园长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六)所有保教人员的毕业证书、健康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健康证必须把第一页、第二页和当年体检页进行复印)。
四、审核办法和时间安排
1月至3月中旬为各民办幼儿园的自查自纠阶段。各幼儿园要认真对照审核的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即工作总结),并如实填写审核表格,收集和复印有关证件,所有上报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与3月16日送交镇乡幼教专干。3月17日—3月20日为材料审核阶段,幼教专干对民办幼儿园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查漏补缺,审核后将把毕业证书、健康证原件退还幼儿园。把上报材料送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月21日—3月31日为实地审核阶段,县教育局组织审核组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工作审核。
4月底前,县教育局将本县开展民办幼儿园审核工作的书面总结及有关表册送交台州市教育局。
五、审核结果处理
1、民办幼儿园年度审核工作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限期整改和停止招生四类。限期整改的时间为3个月,到时经复查如达不到基本合格的,将责令其停止招生。
2、民办幼儿园年度审核将作为下阶段幼儿园等级评估的主要依据。审核结果为合格的则可参加县一、二级幼儿园等级评估,审核结果达不到基本合格的取消县级幼儿园等级评估资格。
3、幼儿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不能评为合格幼儿园。
(1)幼儿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卫生条件较差的。
(2)2005年度在幼儿园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幼儿伤害的。
(3)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园内开设英语、珠心算教学课程的,或委托他人(中介结构)在幼儿园内开办英语班、珠心算班的。
(4)幼儿园未建立幼儿学籍档案(即《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幼儿卫生档案资料的。
(5)幼儿园教师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达到80%以上的。
(6)幼儿园没有统一证订幼儿教材的。
(7)每班保教人员少于2人以上的,幼师合格率达不到90%以上的。
4、幼儿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审核结论为限期整改或责令停止招生。
(1)幼儿园存在明显重大隐患,卫生条件差。
(2)2005年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幼儿重大伤害的。
(3)规模在200人以下的幼儿园,还继续使用自备车接送幼儿或委托他人自备车接送幼儿的。
逾期不提交年度审核材料的幼儿园,将视作要求终止办园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撤销。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度审核工作,是一项正常性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其目的是以查促进,以查促改,以查提高。请你们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材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以保证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