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清明节临近,上坟祭祖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和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由于上坟烧香、点烛等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量大、管理困难,清明节期间往往成为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从近两年的情况来看,清明节前后一周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总起数和烧毁的森林面积均占全年的近三分之二。如去年清明节,台州市不但大片森林被烧毁,而且造成 8 人死亡、1 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过硬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抢险救灾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各镇乡的基本职责之一。各镇乡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亲自动员部署,抓好落实;分管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力量,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其他领导要分头带队深入乡村和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当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大检查,认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和火灾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三、加强协作,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机制。县、镇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机关和指挥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指挥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中枢作用和各成员单位的能动作用,确保信息畅通、指挥得当、措施得力。清明节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真正做到分工协作、分线负责、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
四、狠抓落实,确保乡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的全面到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是要狠抓基层,打牢基础。清明节期间,各镇乡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主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建立健全镇乡领导和驻村干部的联片包村负责制;要充分发动乡村两级干部,落实管火责任制,深入山场一线切实抓好火源管理。清明节前后一个星期的双休日,各镇乡原则上不放假。
五、尽职尽责,全面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各项措施。要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森林防火意识教育,严禁共产党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明火上坟,违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要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确保现有护林员队伍全部上岗到位的同时,对风景名胜区、水库库区、坟墓集中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安排和增派足够的管火人员,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失火。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全部进入临战待命状态,一旦有火警,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针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森林火灾频发的被动局面,各镇乡在重点抓好规范化森林消防队伍备战的同时,要发动和组织好以村为单位的义务森林消防队,做到“村自为战”,努力克服扑火力量不足的困难。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问题,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做到科学指挥、有效扑救,尤其要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六、强化宣传,努力使野外用火禁令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的。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全社会倡导无烟文明祭祖的新风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重点地区要通过标语、宣传车、森林防火小册子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形势宣传,向全社会通报近年来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损失情况,做到警钟长鸣;尤其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件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在惨痛的教训中得到教育。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和安全用火、避火的意识。
七、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将于清明节前组织人员对全县各镇乡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清明节森林防火部署情况,镇乡森林消防队伍、村级看守和扑火人员及消防物资准备情况,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区等处看守人员安排情况,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等,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