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中小学(幼儿园)、镇乡中小学、民办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县教育事业顺利发展。根据县教育局去年初与学校签订的《2005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县教育局于今年初对全县各县属中小学(幼儿园),镇乡中心小学,民办中学进行考核。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考核分在90以上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奖金50%奖给校长,50%由校长分发给分管校长及有关人员。获奖学校如下:
楚门中学 1000元 玉城中学 1000元
坎门中学 500元 东方中学 500元
县实验学校 1000元 陈屿中学 1000元
楚门一中 1000元 清港中学 1000元
清港中心小学 1000元 城关二中 500元
城关三中500元 城关四中 500元
古顺中学 500元 楚门二中 500元
沙门镇中学 500元 海山乡中学 500元
鸡山中学 500元 芦浦镇中心小学 1000元
沙门镇中心小学 1000元 海山乡中心小学 500元
城关成技校 500元 坎门成技校 500元
陈屿成技校 500元 汉宇中学 500元
榴岛中学 500元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