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
针对我县民办幼儿园规模小、生源分散、接送用车多的现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明电[2005]55号”文件精神,2005年底,我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镇乡幼教专干会议,传达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要求镇乡中心小学校长和幼教专干立即召开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园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要求规模在200人以下的幼儿园2005年底前一律停止使用自备车接送幼儿。但本学期初,大部分幼儿园为争夺生源,违反政策,继续接送幼儿。据调查,现已有3所幼儿园停止接送(坎门欢笑、城关小荧星、城关安童),其余17所幼儿园仍在接送。这些幼儿接送车,有的车况较差,有的司机驾龄不符合要求,且严重超载超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除允许较大规模幼儿园(在园幼儿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车外,其余幼儿园不准使用接送车。
我局一贯重视民办幼儿园接送车整治工作,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宣传,但收效甚微,管理难度大。故请求县政府正视这项工作,协调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镇乡政府,加强对我县幼儿接送车的整治,确保教育系统的平安。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