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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玉环县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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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和玉环县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玉环县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玉环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06〕21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全县农村卫生资源,理顺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考核运行机制,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确定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内容包括三大类共12个项目(其服务内容、要求、目标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1、试点阶段(2006年1月至2月):在龙溪乡、鸡山乡开展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阶段(2006年2月至3月):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3、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4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营造浓厚的实施氛围。

  4、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至12月):各镇乡、有关部门根据三类12个项目,制定具体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计划。

  5、阶段性评估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进行中期工作评估、研讨;开展项目完成情况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6、总结完善阶段(2007年1月至6月):进行总结性评估和总结;修改完善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县里将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卫生、发展和改革、教育、财政、人劳社保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镇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要抓好宣传。宣传、广电、教育等部门要运用各种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公共卫生知识,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家喻户晓,使全社会了解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爱护,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要保障经费。县政府将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个项目的支出,不冲抵县级财政已有的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其他投入。

  四要强化督查。要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县政府将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卫生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负责对绩效评价的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附件1:玉环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责任分解表


  附件1:

玉环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要   求

责任单位

1

健康

教育

  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及时上门宣教;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

  1、日常宣传、资料发放,村、户覆盖率达到80%;

  2、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提供健康处方、宣传单和举办每年四次以上健康知识讲座;对重点疾病进行健康干预,如艾滋病、性病、狂犬病、肺结核、糖尿病、高血压等;

  3、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利用健康教育阵地,每月出一期黑板报,主要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

  4、学校卫生知识教育;

  5、孕期健康教育;

  6、计划生育技术宣传、咨询;

  7、婚前保健、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知识宣传。

  各镇乡、各镇乡卫生院

2

健康

管理

  充分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诊断、职业体检、重点人群服务等体检资料,结合上门服务,为农民逐步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一、健康档案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

  二、慢病监测与管理

  1、开展居民全死因监测工作;

  2、对首诊35岁以上病人实施免费测血压;

  3、对糖尿病、高血压、残疾人专案管理,建立个人档案达100%,定期随访并开展康复指导和转诊工作;

  4、按上级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的社区诊断、治疗干预和管理;

  5、开展高血压、肿瘤、死因报告管理;

  各镇乡、县老龄办、县残联、各镇乡卫生院

3

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方便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结合农忙和疾病控制等情况,及时开展村居(社区)巡诊,处理常见病患,访视重点对象,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药收费政策,对困难群众适当减免诊疗费用。

  规范门诊建设;按每1500-2000人口配备1个社区责任医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定期开展下村上门医疗服务,服务态度好,做好各项记录;对困难群众(低保对象、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以及特殊困难对象)医药费减免10%的优惠。及时调整医药收费价格。杜绝大处方、不合理检查与治疗。农村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达到75%以上。

  各镇乡、各镇乡卫生院

4

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做好宣传,了解就医情况,为民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的解答,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农民积极参保;及时了解本区域参保群众的就医情况,做好就医导向;协助参保群众报销。合作医疗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农村居民参保率达80%以上。

  各镇乡、各镇乡卫生院

5

儿童

保健

  1、向0—7岁的儿童提供计划规定的五苗的接种服务,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设置规范化接种门诊,配备有效的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人员等;

  2、为新生儿建立免疫卡和接种证,建卡率98%以上,完成计划内疫苗全程接种,实施安全注射,接种率达95%以上;

  3、每季对0—7岁儿童接种册、证进行核查与整理,及时补卡、剔卡、消卡;

  4、实施新生凭接种证入学、入托制度,查证率达95%,建立学校集体儿童免疫登记册,开展新生加强接种和查漏补种,一年级新生麻疹、白破、乙脑接种率达95%以上;

  5、根据传染病特点和上级制定的程序,重点人群推广风疹、乙肝、甲肝、MMR、水痘、流感、HIB等疫苗的应用;

  6、做好计免相关疾病和接种副反应的监测报告,做好个案调查及处理报告;

  7、7岁以下流动儿童的免疫管理,每月至少二次下村调查摸底流动儿童数,每季报告流动儿童数,每年二次开展查漏补种免疫,单苗接种率达85%以上;7岁内儿童从外地回来,必须二个月内建册发证,补种五苗;

  8、计免基础资料完整,装订成册,次年3月份前完成上年资料整理;各类报表完整及时上报,接种登记表册清楚。

  县教育局、各镇乡卫生院

5

儿童

保健

  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42天建册率达95%,0—3岁儿童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健康体检,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完成儿童其他保健工作。

  1、儿童系统管理:

  掌握0-7岁儿童基数;新生儿访视、建卡,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定期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价,营养指导;

  口腔、眼、听力保健指导,体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

  儿童常见病和“四病”防治;

  2、集居儿童管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收集保教人员数据,督促其定期体检;掌握托幼机构分布,定期卫生保健指导,儿童入园体检及每年1次的定期体检,督促保教人员定期体检,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3、新生儿疾病筛查:

  甲低、苯丙酮尿症、听力动员接受筛查,对异常患儿进行追踪、管理。

  4、死亡监测:

  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个案调查,填写死亡报告卡,死因分析,提出整改对策与措施,年度漏报调查。

  5、流动儿童保健:对流入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对流出者掌握去向,做好委托工作。

  6、信息管理:

  掌握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基数,儿童服务对象基数,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正确及时上报。

  各镇乡、各镇乡卫生院

6

妇女

保健

  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等保健服务;开展妇女病检查。年妇女体检率达30%

  1、孕产期保健:

  做好孕产期系统管理和高危孕产妇管理,开展孕情摸底,早孕建卡,规范产检,住院接生,产后访视,42天检查,高危孕产妇筛查,追踪,随访,转诊;

  2、死亡监测:孕产妇、围产儿死亡个案调查,死因分析,提出整改对策与措施;

  3、妇女病查治:基础数据收集,掌握育龄妇女情况,常见妇科疾病的防治,定期检查、结果分析;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育龄对象提供咨询服务,按审批科目开展服务,严格执行手术常规;

  5、生殖健康:产前筛查动员,出生缺陷监测动员,婚龄青年进行婚前检查,高危人群接受产前筛查;

  6、流动孕产妇管理:对流入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对流出孕产妇掌握去向,做好委托管理工作。

  7、信息管理:掌握户籍人口基数、妇女服务对象基数,开展年度漏报调查;掌握流动人口孕产妇基数,做好统计分析、上报。

  县计生局、各镇乡、各镇乡卫生院

7

老人

和困

难群

体保

  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殊群体,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为60岁以上居民及困难群体建立健康档案率达80%,体检率达80%,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定期上门服务,进行健康指导;开展残疾人管理,建立残疾人档案,开展康复指导和转诊工作。

  县老龄办、县残联、村卫生室

8

重点

疾病

社区

管理

  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肿瘤、糖尿病、肝炎、疟疾等指导和管理。

  1、结核病人发现及时登记报告、转诊和督导治疗管理,其项目规范管理率达90%;

  2、艾滋病、STD、狂犬病防治健康干预,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

  3、建立精神病人档案,进行监护指导和治疗指导,综合管理率达80%;

  4、对首诊35岁以上病人免费测血压;开展糖尿病、高血压专案管理,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

  5、开展肿瘤、死因报告管理,进行社区诊断和干预;

  6、疟疾监测和居民碘盐监测等。

  各镇乡、各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

9

公共

卫生

信息

收集

与报

  按规定要求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及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

  1疫情收集与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死亡病例及时报告;对辖区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进行检查、核实;

  2、集体中毒、职业危害、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及时按规定上报;

  3、对出生死亡与出生缺陷儿童进行调查统计上报;

  规范报告率达95%。

  各镇乡卫生院

10

环境

卫生

协管

  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饮用水卫生、除“四害”工作

  配合协助做好工作,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40%;农村饮用水用质监测率达95%。

  各镇乡

11

卫生

监督

协查

  农村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和经营单位管理

  配合县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检查工作,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5%,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学校、医疗机构每年每户检查次数达4次。

  各镇乡卫生院

12

落实

疾病

防控

措施

  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他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重点传染病防治:霍乱、伤寒、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对传染病人个案按规定进行访视、调查、核实,查清传染源,疫点处理,指导病家开展消毒隔离等措施;配合上级做好爆发疫情、灾害事件的调查处理与救灾防病工作,配合率达100%。

  2、配合疾控中心开展霍乱、伤寒慢性带菌者监测、疫源检索。

  当地重点传染病监测率达90%。

  各镇乡卫生院

玉环县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5〕287)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体检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每年确保参保群众的体检率达到50%以上;确保妇女病检查率达到30%以上;确保体检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二)体检对象

  凡是参加玉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每年安排50%的比例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

  农民健康体检内容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B超(肚、胆)、心电图、胸部透视等五项。其中,胸部透视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或由其它项目(血糖或尿糖选一项)替代,育龄妇女增加妇女病检查项目。

  对农村7岁以下儿童的体检按照儿童系统管理的要求予以生长发育监测,对农村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体检按照学生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要求执行,体检均为每年一次。

  (四)体检方法

  体检对象按分期分批体检原则,根据具体的时间安排,由镇乡或村居(社区)统一组织群众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二、工作职责

  (一)县财政局

  1、安排好农民健康体检所需资金,确保健康体检工作的开展;

  2、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组织对体检情况的绩效评价。

  (二)县教育局

  1、成立学生健康体检领导小组,制定学生体检实施方案,落实全县学生生长发育监测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完善学生健康管理体系。

  (三)县卫生局

  负责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拟订和政策指导工作,协调镇乡政府和各级医疗机构协力做好体检工作。

  (四)镇乡政府

  1、成立农民健康工程领导机构,制定本镇乡实施细则;

  2、负责本     镇乡参保群众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体检对象的安排,并发放“免费健康体检卡”;

  3、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使群众能积极参与健康体检工作。

  (五)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1、负责对镇乡卫生院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必要时对镇乡卫生院提供医疗仪器和设备的支持;

  2、要建立流动医院,支持镇乡卫生院做好体检工作;坎门、陈屿中心卫生院要建立流动医院,下村居、社区为参保群众进行健康体检。

  (六)镇乡(中心)卫生院

  1、负责本镇乡参保群众的健康体检(含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中小学生预防性健康检查),配备必需的医疗仪器和设备,包括B超、心电图、X光机和用于“三大常规”的检验仪器等;配齐并培训好上述医技人员,做到专人专项,不得一人兼多项,以确保体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2、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及时将体检结果交由驻村(联村)医生转达到体检对象,同时要为体检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共同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3、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确保群众来院体检有序、方便及时并保质保量;

  4、做好体检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三、实施程序

  1、由县农医保办与各镇乡校准参保人员情况,并确定参检对象;

  2、各镇乡进行宣传发动,并将体检对象分配到各村居(社区),同时制定出各村居、社区参检时间表;

  3、各村居(社区)具体安排参检人员,并将“免费健康体检卡”分发到参检人员手中,同时根据镇乡具体时间安排组织群众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4、镇乡卫生院组织好医务人员对参检群众进行健康体检,每天统计出体检结果,由主检医师签字后将体检结果通过驻村(联村)医生及时反馈到参检群众;

  5、镇乡卫生院为体检对象同步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电脑管理。

  四、结算方式

  农民健康体检以“免费健康体检卡”方式运作。“免费健康体检卡”由县卫生局统一印制,由各镇乡落实发放,并组织农民在规定期限内凭卡到当地镇乡卫生院接受体检,一人一卡,不能调剂使用,不能异地流通,不能冲抵现金。各镇乡卫生院依据收取的“免费健康体检卡”数量每半年报县级管理部门结算,县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兑付相应的体检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各镇乡要建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辖区内农民群众分期分批到卫生院体检,并做好服务工作。卫生部门要落实各医疗单位做好体检服务,确保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抓好宣传发动。各镇乡要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提高农民参检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卫生部门要结合“万名医生支援农村”、流动医院、责任医生制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体检率,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三要确保服务质量。各镇乡要落实农民健康体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各项保障措施。镇乡卫生院要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需的基本设备,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人才培训、设备援助、流动医院等方式,帮助镇乡卫生院完成体检任务。

  四要注重整合资源。农民健康体检要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化。对体检中筛选出的高血压等慢性病和传染病要求进行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重点要对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的服务必要到位。

  五要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农民健康体检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卫生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负责对绩效评价的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附件2:玉环县2006年各镇乡农民健康体检任务


  附件2:

玉环县2006年各镇乡农民健康体检任务

镇   乡

2006年农医保

参保人数(交费)

2006年度

应完成体检人数

  城关办事处

44125

22000

  坎门办事处

25946

13000

  陈屿办事处

34919

18000

  楚门镇

27592

14000

  清港镇

28707

14000

  芦浦镇

13344

7000

  干江镇

9181

5000

  沙门镇

14372

7000

  龙溪乡

9827

5000

  鸡山乡

5085

3000

  海山乡

5605

3000

合  计

218703

111000

  说明:1、本表所列数据为2006年各镇乡应完成的实际体检人数;

  2、各镇乡另须完成本镇乡内所有学校在校学生的体检(包括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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