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玉环县教育局委员会 玉环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成技校、中心小学:
现将《玉环县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玉环县教育局委员会
玉环县教育局
2006年5月11日
玉环县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切实加强对我县校长队伍的监督管理,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及校级领导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教[2006]14号)精神,在总结、完善校长年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校长队伍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校级领导干部执教为民、依法治教、廉洁从教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县教育局提名、县委县政府任命的学校党政领导和教育局任命的学校党政领导,具体对象参照校级领导考评意见。
(二)述职述廉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与校级领导考评同时进行,不再单独进行。
三、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廉”方面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党风廉政学习情况;
2、执行教育系统师德行风建设“八条禁令”情况;
3、执行班子集体议事制度情况,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资金安排、教师职评奖惩等方面有无个人说了算;
4、学校收费情况,有无严格按照有关收费政策文件执行,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5、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有无私设小金库等情况;
6、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情况;
7、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程序等。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情况;
8、出国(境)情况(包括出访国家、出访时间和出访目的);
9、兼职情况(在经济实体中兼任职务情况);
10、有无利用职务之便向学校借钱、电脑等物品情况;
11、执行不准到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情况;
12、执行不准以权谋私,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情况;
13、执行不准用公款自吃互吃、不准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规定情况;
14、执行不准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消费和旅游等规定情况;
15、执行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的情况;
16、本人认为需要报告和说明的其它情况。
(二)各校可以结合本校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把教职工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有序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学校领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述廉部分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一个方面,无需重新撰写报告。同时,要填写好《校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1),交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备案。
(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县教育局对学校考评的有关要求确定。在会议上,校级干部要向教职工报告述廉内容(不包括校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内容)。
(三)收集和汇总意见。与会人员针对校长的述职述廉报告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好玉环县校级领导学年度工作考评测评表(玉教[2006]14号文件),教职工如果发现校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有存在违反规定问题时,可以提出意见,填写好《校级领导学年度述廉报告意见表》(附件2),向局党委反映具体情况。《校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校级领导学年度述廉报告意见表》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统一收齐交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
(四)反馈和整改意见。在汇总述职述廉意见后,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向县教育局党委报告群众意见,并及时向学校负责人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条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要在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学校校长要率先垂范,按照要求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争当学习贯彻党章的表率。
(二)发扬民主,突出整改。要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更好地监督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它问题的领导干部,县教育局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告诫谈话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县教育局党委每年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结果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表和评议表按有关规定存入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
附件:1、校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2、学校校级领导学年度述廉报告意见表
附件1:
校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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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学校 职务 填表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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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
有或无 |
报告内容 |
有或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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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失误 |
7 |
子女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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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因公出国(境) |
配偶、子女调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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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 |
配偶、子女提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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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建房 |
8 |
配偶、子女受执纪机关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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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卖买房屋 |
配偶、子女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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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出租建房屋 |
本人、配偶、子女发生重大民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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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参加集资建房 |
9 |
本人参股或参股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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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装修住房 |
配偶、子女从事娱乐业、餐饮业、建筑业及建筑工程材料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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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 |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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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人与外国人结婚 |
配偶、子女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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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与外国人结婚 |
配偶、子女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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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 |
10 |
本人、配偶、子女接受馈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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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人、配偶、子女持有因私护照 |
本人、配偶、子女继承大额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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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子女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证 |
本人、配偶、子女接受增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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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子女持有外国居留证 |
11 |
本人认为需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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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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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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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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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校级领导学年度述廉报告意见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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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教职工如果发现校级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有存在违反规定问题时,可以提出意见,填写好意见表。反映意见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凭空捏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