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会: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深化企业年检工作,提高年检质量和效率,根据《企业年检检验办法》和浙江省工商局浙工商个[2006]14号《关于贯彻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玉环县工商局决定委托城关工商所、楚门工商所、坎门工商所、陈屿工商所、清港工商所对其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年检。具体委托事项、范围、权限如下:
委托事项 范围 权限
由本局登记的非公司内资企业 辖区内 年检审查核准
(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
私营及其分支机构等非公司制企业)
由本局登记的公司内资企业 辖区内 年检审查
县局要求,各工商所要以“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简化程序、便民服务”为基本要求,继续简化年检审核程序,全面推广“年检一审一核制”。同时,各工商所要严格把好关,特别涉及前置审批的,一律按规定提供。各工商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年检工作。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