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技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县中小学的科技艺术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台州市第三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台教基[2006]36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至12月,举办玉环县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科技艺术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学生科技艺术节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对科技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科技艺术素养,展示学校科技艺术教育的成果,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丰富活跃学生课余生活,营造良好的科技艺术教育氛围,推动学校科技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活动主题
“展示你我风采,构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4月至12月
四、活动安排(具体的单项活动方案见有关文件)
1、县青少年书画作品巡展活动(4月)
2、县中小学生(幼儿)现场书画比赛(6月)
3、县中小学生摄影、篆刻比赛(6月)
4、县中小学(幼儿)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9月—10月)
5、少儿科学幻想绘画比赛(9月11月)
6、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比赛(9月—11月)
7、中小学生科学论文比赛(9月—11月)
8、中小学生科技实践活动评比(9月—11月)
9、中小学生科技制作比赛(12月)
五、组织工作
各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科技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本次科技艺术节做到层层开展,人人参与。通过科技艺术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同时要求在组织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确保本届中小学生科技艺术节圆满成功。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