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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 共青团玉环县委关于举办庆“六一”中小学生书画、摄影、篆刻比赛活动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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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了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艺术,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文化艺术修养,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并为广大具有艺术才能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玉环县教育局、共青团玉环县研究决定于“六一”儿童节举办县中小学生摄影、篆刻比赛与现场书画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玉环县教育局  共青团玉环县委

  二、   协办单位:县青少年宫

  三、   中小学生(幼儿)现场书画比赛

  (一)参赛对象: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

  (二)比赛形式:以现场创作的形式进行比赛

  (三)比赛时间:2006年6月1日上午8:00—11:00

  (四)比赛地点:县青少年宫广场

  (五)比赛内容:

  1、书法:均为毛笔书法;字体不限。

  2、绘画:国画、水彩或水粉画、版画、卡通画、儿童意愿画。

  (六)比赛要求:

  以“雏鹰展风采,快乐迎六一”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能体现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体现创新,各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作品。书法、绘画用纸以及其他用具全部自备(书法用纸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55 cm或55×80cm;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 cm;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儿童画尺寸不超过55×80cm)。

  (七)名额分配:

  本次比赛设幼儿组、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6年级)和初中组四个组别。

  小学组以中心完小以上学校为单位参赛,环山小学和原五大镇中心小学参赛名额为书法、绘画各3名,其他镇乡中心小学和中心完小书法、绘画各1-2名,环山小学为省书法实验学校可另外增加2名书法参赛名额。各小学参加甲组和乙组比赛的人数要相对一致。

  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原五大镇中心中学和实验学校书法、绘画参赛名额各为3名,其他学校书法、绘画各1-2名。

  幼儿组仅参加绘画比赛,以镇中心以上幼儿园为单位参赛,县中心幼儿园参赛名额为4名,县机关幼儿园、青少年宫幼儿园和原五大镇中心幼儿园各2名,其他幼儿园各1名。

  (八)评奖方法:

  按参赛内容分书法、绘画两种类别和幼儿组、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6年级)和初中组四个层次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

  附表1:《玉环县中小学生书法、绘画比赛报名表》

  四、中小学生摄影、篆刻比赛

  (一)参赛对象: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

  (二)比赛形式:以作品选送的形式参赛

  (三)报送作品的要求

  1、摄影作品

  各参赛选手上送2张7英寸照片(包括彩色与黑白),其中一张必须是以“优美校园、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校园风光或校园活动照片,另外一张内容不限(校园内外风光、人物、静物、新闻等均可)

  照片背面须注明学校与作者姓名、所在班级,并提供相应的拍摄时间与拍摄参数。

  2、篆刻作品

   各参赛选手选送一幅作品参赛,作品内容必须贴近时代、贴近中小学生生活且积极、健康、向上,形式与字体不限,落纸二方以上,并制作好印屏,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

  3、 作品必须为学生本人创作,严禁剽窃、复制他人作品,如有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4、各校有学生作品均可上送,名额不限。

   (四)报送作品的时间:请各校在5月20日前将作品上交到教育局基教科。

   (五)评奖方法:将根据上送作品的数量与质量考虑设奖层次与比例;获奖作品将于“六一”节在县青少年宫展出。

   附件:玉环县中小学生书法、绘画比赛报名表

  玉环县教育局

  共青团玉环县委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艺术竞赛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团市委,县委,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关工委,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表:

玉环县中小学生书法、绘画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组别

类别

备注

  注:1、组别指幼儿组、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6年级)和初中组四个组别。

  2、类别指书法、绘画。

  3、表格必须在5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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