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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
暨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开展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暨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活动。现将《全县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暨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全县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
暨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活动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事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自启动农产品“358绿色行动”以来,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源头农产品的质量监控以及产地编码的市场应用工作仍然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存在不稳定的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到了关键的攻坚阶段。为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开展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暨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止农产品污染,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
二、活动目标和任务
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开展农产品产销合作、分区交易、亮牌(卡)销售试点,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一)推行应用农产品产地编码。在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地培训、产地调查、产地发卡和承诺书签订工作,发挥产地编码查询信息系统的产业查询、数据统计和质量追溯功能;在全县选择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使用产地编码系统,对生产的产品实行明码标签,进一步探索产地编码发挥作用的途径,扩大产地编码使用的覆盖面。
(二)巩固和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强化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在主导产业、市级以上品牌产品、取得认证的产品和基地,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行农业生产档案制度,扩大模式图的应用范围,确保全县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全县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新增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2个。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县级农畜产品质检站的建设,抓紧配备仪器设备,充实有关人员,提高检测水平;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县农业局要尽快建立源头农产品检测机构,落实人员,及早开展工作。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流通市场建立快速检测点,开展质量自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县农业局今年将根据生产季节的不同,对全县主导农产品进行若干次不定期质量安全抽检。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和畜产品的检验检疫,确保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2%和95%以上,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食用农产品和病害肉进入市场;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发布的要求,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对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的发布,包括监测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措施和建议等。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开展大规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违规销售使用“两高”农药行为,形成整治声势;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完善市场准入、质量安全承诺、销售登记、举报奖励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创办无公害农药专柜,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举办放心农资进农家活动,普及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贯彻《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全省食品安全暨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镇乡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延伸至镇乡,延伸到村和产业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管体系;分层次、分期次举办监管员培训班,提高这支队伍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作用。
(六)开展产销合作试点。结合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设,推行农产品产销合作、分区交易和亮牌(卡)销售,今年重点在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开展试点,加快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建设,健全产销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农产品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使消费者能买到真正安全的农产品,使生产者生产的安全农产品能真正实现优质优价。试点工作从今年4月起至2007年2月底前完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06年4月-6月)。成立由县农业局、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供销总社等单位组成的试点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落实。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6年7月-11月)。搞清生产基地底子,落实经销企业(户)与基地订立产销协议,以合同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配备检测设备,加强质量自检;做好产地编码应用工作,实行亮牌(卡)销售,落实责任追溯。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2月)。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产销合作规范化制度,进一步扩大产销合作领域和范围。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开展农民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安全农产品生产知识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宣传培训形式丰富多样,继续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从今年4月20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到2007年2月结束。
(一)思想发动。“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以宣传月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营造氛围,发挥全社会力量来推进工作。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克服因年年搞而存在的消极应付思想,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要真抓实干,防止流于形式。
(二)落实责任。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认真承担起责任人的职责,牵好头,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实行专项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抓好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专题宣传,组织好技术培训、宣传车巡回宣传、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送安全农产品知识下乡等活动,营造发展安全农产品的良好氛围。此外,要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载体,宣传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创新工作。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镇乡和有关部门既要落实好全县性的活动计划,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切合实际的活动项目,努力使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内容新、影响大,富有实效。在推进农产品产销合作的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首先县乡两级财政要增加投入,积极筹措落实购置检测仪器和监督抽查的经费,对经销企业(户)添置检测设备、摊位租用和投保产品责任险等予以补助,提高经销企业(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促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其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农业部门要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基地建设,在经销企业(户)与基地之间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确保直销配送在量和质上有强大的基地支撑。供销等部门要结合“菜蓝子放心工程”的实施,加强“放心菜”基地建设,支持经销企业(户)建立农产品储藏、保鲜、分选、包装等流通设施,增强运销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工商等部门要结合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设,积极帮助协调市场主体和摊位等各方关系,落实试点,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对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通过“疏”、“堵”结合,全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舒适的产销环境。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进行阶段小结,并于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分别报县农业局(联系人:叶永伟,联系电话:7217071,7221182);产销合作试点工作开展后,县里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