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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学、成技校、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玉环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玉环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实施方案

(修订稿)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业,教师为本。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而名教师名校长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领军人才。我县自1996年启动“名师造就工程”以来,已培养造就县级骨干教师200名,县名教师43名,县名校长13名,其中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20名,还设立了台州市首个名师工作室——郑青岳工作室,使之成为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基地。近十年的“名师造就工程”为我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奠定了较扎实的基础。但是面对快速发展的玉环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新形势,面对新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要求,现有的师资队伍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升,名师名校长造就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和玉环县教育“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的精神,现对“名师造就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玉环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依照我县“科教兴县”的战略要求,大力加强县名师名校长建设,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增强我县师资队伍整体实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主要目标  根据玉环县教育“十一五”规划的精神,到2010年,我们要在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上努力实现三个层次目标:一是全员培训。开展新一轮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以“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加大教师校本培训力度,力求研训一体,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校长的任职学校、任职时间提供不同形式的岗位培训,让每个校长每年都有进修的机会。二是骨干培养。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和层层选拔,建立多层次的骨干教师队伍:校级骨干教师达到30%以上;县级骨干教师、名教师达到10%以上;市级名教师达到2%以上。同时,要提升骨干教师的学历层次,实施教师学历教育“999工程”,即培养教育硕士90名,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超标率均达90%以上。逐步把培训的重点从学历补偿转移到教师专业成长上来。三是名师名校长造就。有计划、有步骤地造就各级各类名师名校长,实施名师名校长“151”工程,即省级名师名校长10名、市级名师名校长50名,县级名师名校长100名,使他们成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军人才。通过若干年努力,建立一支以合格教师为主体,骨干教师为中坚,名师名校长为引领的教师和校长队伍。

  二、名教师队伍建设

  名教师队伍由校级骨干教师、县级骨干教师、县名教师培养人选和县名教师四个层次组成,并通过逐级推荐评选产生。

  (一)选拔

  1、校级骨干教师

  任教三年以上的合格专任教师,可以参加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校级骨干教师总数控制在本校专任教师总数35%以内。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评选。评选条件、办法和程序由各校研究确定。评选结束后,将校级骨干教师的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2、县级骨干教师

  对符合县级骨干教师条件(见附表)的校级骨干教师,县教育局将通过素质测试或文化考试等形式,每次评选50名左右为县级骨干教师。

  3、县名教师培养人选

  县教育局将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等形式,在县级骨干教师中每次评选30名左右为县名教师培养人选,并委托省市师训机构为他们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进行专业培养。

  4、县名教师

  对符合县名教师条件(见附表)的县名教师培养人选,县教育局将组织评选活动,通过专业素质测试和面试或者课题答辩等形式,每次评选其中10名左右作为县名教师。

  对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名教师,县教育局将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发文。为了突出名教师的专业特性,对于遵守师德规范,获得县教坛新秀、县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者,经考核认定后, 可以进入县骨干教师行列;获得市教坛新秀、市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以上者,经考核认定后,可以进入县名教师培养人选行列。

  (二)培养

  为了加快县级骨干教师、名教师的专业发展,我们拟采取以下途径予以培养:

  1、理论提升。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创设条件鼓励各级名教师进行适合自身实际的进修学习,吸取养分,提升自身素质,使他们由“教书型”向“教书加科研型”过渡。⑵参加专家论坛。邀请教育专家、学者、著名教师或利用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对各类名教师进行系统的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培训,介绍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⑶学校应支持各类名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或研讨活动,有选择地参加其它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或研讨活动。

  2、实践锻炼。⑴在新课程改革和校本研训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要让名教师在校内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让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树立科研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⑵给名教师定任务促提高。要搭建平台,让名教师通过送教下乡、开示范课、开设讲座、带新教师、听课评课、集体备课、课题研究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3、外出进修。有计划地组织到国内外名校或某些培训机构参加高层次的培训学习。

  通过上述途径培养,努力造就理论上有高度,科研上有成果,教学上出成绩,质量上有保证,发展上有后劲的名教师培养体系,形成“造就一个,带动一批”的良好局面。

  (三)职责

  1、县级骨干教师和县名教师培养人选的职责

  (1)认真研究教学工作。在认真完成学科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注重总结教学经验,不断反思,善于积累,积极探索有效教学的模式和方法,定期撰写论文,提高教学质量,不断促进自身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2)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积极开展校本教科,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基本目标,通过备课、改作、听课、评课、学生成绩测评等环节,认真探索学校教科研活动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并积极与其他教师交流合作,促进学校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3)积极参与学术交流。通过开设公开课、师徒结对、送教下乡、听课评课和学术讲座等形式,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在学术交流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名教师的带头示范作用。

  2、县名教师的职责

  (1)认真研究教学工作。县名教师要担任学校本学科教学工作,勇挑教学工作重担,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本学科教学成绩综合考评应名列本县同类学校前茅。教学研究的重点是改革创新,要对提高教学工作效率开展研究,对有效促进学生成长和素质发展的方法、模式开展研究。

  (2)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要采用讲学讲座、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有效地开展教科研活动。开展教科研活动的重点是带动本学科教师广泛有效地开展教科研活动。活动的目的是提高本学科教师专业化程度,促进本学科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在教科研活动中,要积极探索教科研的新方法、新形式,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名师引领、示范作用。

  (3)积极开展学术交流。要积极参与全县本学科教学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水平。完成学校和上级教研部门布置的教育科研任务,每学年主持校级教育科研项目或每年应有论文在市级以上获奖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四)待遇

  1、县级骨干教师和县名教师培养人选的待遇

  (1)颁发“玉环县骨干教师”和“玉环县名教师培养人选”荣誉证书。

  (2)优先参加各类业务报告会、专家讲座、脱产学习等。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教师职务。

  2、县名教师的待遇

  (1)颁发“玉环县名教师”荣誉证书。

  (2)优先参加各类学习、考察和脱产进修,邀请参加本县教师专业水平评议工作。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教师职务。

  (4)申报县名教师特殊津贴。

  (5)推荐参加市名教师评选。

  (五)管理

  1、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县级名师的具体活动每年由县教科研机构安排。名师所在学校要关心爱护名师,让他们集中精力教学、教改和培养青年教师,对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名教师,应选配年轻教师做助手,平时要听取他们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充分发挥名教师的作用。

  2、县级骨干教师、县名教师培养人选和县名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培训进修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教研室、教科所、电教仪器站、县教师进修学校等机构负责。

  3、评上县级及以上名教师的教师至少在本县教育系统内服务五年以上。原则上不宜在不同类别学校之间变动;特殊情况,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名师名校长资格须重新认定。

  4、建立县名教师考核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办法另行发文)。名教师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考核“不称职”者,取消其名教师称号和相应的待遇。如果因为师德失范而受到纪律处分,随时取消其名教师称号。

  三、名校长队伍建设

  校长是学校运作的核心和主要管理者。县名校长不仅具有较强的科学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素养,而且要有勇于教改、勇于创新的意识,拥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和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为全县学校的科学管理、依法治校起到示范作用。

  (一)校长培训

  根据校长不同的成长期,提供不同的培训机会。

  1、岗位培训  根据《玉环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坚持校长“先培训,后上岗”的持证上岗制度。凡在岗中小学校长(农村完小正副校长以上,下同),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提高培训  在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在职校长都要有计划地参加提高培训,五年内必须接受累计不少于200学时的提高性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结业证书。采用在职自学为主,适当组织短期集中面授辅导、集体研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补充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新方法。

  3、研修培训  在提高培训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可以委托省市有关教科研机构为我们举办校长高级研修班,或者选送参加高层次的进修培训,以进一步提升校长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科学管理水平。

  (二)名校长选拔

  名校长选拔对象为在职正职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下同)。县名校长每四年重新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若连续三届被评为县名校长,任职期满后,授予玉环县优秀名校长称号。县名校长由县教育局组织选拔(选拔办法另行发文)。

  (三)

  名校长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在县内外有较高声望。近四年考核均合格,并且至少有二年为优秀。

  2、专业知识

  小学校长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近四年中,有学校管理专业论文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有学校管理方面课题结题。参加校长岗位培训或提高培训成绩合格。

  3、经验能力

  担任同一层次的校级领导5年以上,其中任正职校长三年以上。近三年中,每年均担任学科教学工作。

  4、工作业绩

  (1)依法治校:学校坚持实行民主、科学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制度化。学校管理活动体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办学行为规范,近三年中,所任职学校未受到通报批评。

  (2)教师专业发展:有校本教研培训体系,运作正常。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发展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高,对学校认同度高。学校教科研方面成果显著。

  (3)教学质量管理:有合理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学校教育质量监管措施可操作性强,质量监控运作正常。学校教学工作井然有序,教师教风严谨,学生学风端正,成绩良好,综合素质高。

  (4)学校社会声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校风优良。教育教学质量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在县教育局组织的学年度考核中,校长个人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第的经认定原则上直接进入县名校长行列。

  (四)名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民主科学管理学校。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并不断提高本校教师专业化程度。

  3、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校长论坛等学术活动,交流学校管理经验。

  4、优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学校知名度。

  5、每年结对1-2所学校,以帮助该校提高管理水平。

  (五)县名校长待遇和考核

  1、由县教育局授予“玉环县名校长”称号,享受“玉环县名校长”特殊津贴。

  2、优先参加业务进修、考察和学术交流等活动,选派其到外地名校挂职学习。

  3、推荐参加市级名校长评选。

  4、建立县名校长考核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办法另行发文)。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考核“不称职”者,取消其名校长称号和相应的待遇。如果因为师德失范等而受到纪律处分,随时取消其名校长称号。

  四、保障措施

  “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是一项先导性、系统性工作。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实施,首先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认识到“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名教师、名校长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影响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名师名校长成长的良好氛围,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其次要建立负责该工程实施的统筹、指导及督察评估工作体系。建立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科组织协调,教研室、教科所、电教仪器站、教育工会具体指导,进修学校为培训基地,学校为依托,分级负责,通力协作,发挥整体效应。再次要给予经费保障。要继续加大投入,把“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所需经费列入每年的预算,重点资助名师名校长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进修学习、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用于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确保“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行中有关未尽事项由县教育局“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县级骨干教师、名教师评选条件

  

       

  主题词:名师名校长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表:                            县级骨干教师、名教师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名教师称号

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

工作业绩

县级骨干教师

  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高尚的师德,有团队和合作精神,深受师生好评。年度考核必须有1年为优秀。

  具有较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本学科教育教学中能起带头作用,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龄4年以上,小学教师(幼儿园,下同)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二级以上职称。

  本学科教学工作量足,任教学生在各类考试中成绩良好。指导教师在学科教学或指导学生在县级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转化学习困难学生和培养优秀生在县级以上竞赛获奖,且进步明显。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较强的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学科论文曾获县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2篇或本学科课题获县级等资助以上。

  如获得县教坛新秀、县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者,经认定后,可以进入县骨干教师行列。

县名教师培养人选

  由县骨干教师考试考核产生。如获得市教坛新秀、市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以上者,经认定后可以进入县名教师培养人选行列。

县名教师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品德高尚,深受各界赞誉。年度考核必须有2年以上优秀。

  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能将教育理论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能掌握本学科最新教学、教改动态,课堂教学质量高,在本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教龄6年以上,曾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以及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中学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

  本学科教育教学成绩优秀,任教学科在各类考试中教学成绩明显高于其他学校(或本校)同学科教学成绩。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以上学科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曾辅导学生在县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

  教学有流派,善于科研,教学业绩显著,课堂教学能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手段。本学科论文曾获县级论文评比一等奖以上2篇或本学科课题曾获县级B等资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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