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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全县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
为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合力推进“平安玉环”、“法治玉环”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法、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进全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企业类型、企业规模的实际出发,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逐步完善创建内容,扩大参与企业范围,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前发展。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使创建活动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符合劳动法规要求,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通过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保证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内容
主要围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健全劳动保障机制、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
(一)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企业依法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认真执行《劳动法》规定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健康;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工资协议;严禁使用童工,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以及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二)健全劳动保障机制。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企业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开展“安康杯”活动且有成效;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化解矛盾。
(三)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企业员工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事件。
(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及其相应的组织,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落实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健全和落实职工生活保障和文体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创建活动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和申报标准,由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企业有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等行为的,都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方法步骤
全县创建活动由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镇乡具体实施。在玉省部属以及县属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由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组织实施。2006年全县参加创建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不少于50%。
(一)组织发动(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各镇乡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要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要督促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把创建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自评申报(2006年11月底前完成)。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措施,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必须按照厂务公开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后,由各镇乡向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在玉省部属以及县属企业直接向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检查审核(2007年2月底前完成)。根据企业的申报,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对有群众举报的企业,要逐一检查核实。各镇乡推荐上报的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填写《玉环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事迹材料,报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以抽查的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
(四)社会公示(2007年3月底前完成)。经审核拟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报表彰(2007年4月)。县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由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玉环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以通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创建活动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评定(授予)诚信企业、先进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领导,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总工会下设办公室。各镇乡确定专人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镇乡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对有法不依、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责令整改。
(四)完善机制。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
附件:玉环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