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玉环海事处关于玉环县海上运输安全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海事处制定的《玉环县海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玉环县海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玉环海事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为加强全县海上运输安全管理,保障水上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根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玉政办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海上交通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促使全县航运企业及运输船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航运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及船员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得以提高;海上运输船舶的技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实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府办副主任徐福根担任,玉环海事处陈良智为副组长,成员由玉环海事处鲍庆福、县交通局曾良德、玉环港航分局黄荣尧、县安监局陈樟锋、县海洋与渔业局蒋兴良、县公安局马学庆、坎门办事处许敏、芦浦镇陈贤华、干江镇胡再雷、海山乡赵贵法、鸡山乡李光聪组成,领导小组在玉环海事处下设办公室,主任鲍庆福(兼),联系电话:7378262。
三、整治方式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海事、交通、港航、安监、海洋与渔业、公安等部门及各有关镇乡各司其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检查督促全县航运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把安全管理网络是否健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有效开展、船岸联系是否规范、各种基础档案台帐是否完整等作为整治航运企业的重点内容,通过整治,提高航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管理效能。
(二)加强现场管理,保障船舶安全。
1、依法查处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舶营运证的“三无”运输船舶;
2、重点检查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配员是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船舶证书、文书是否有效齐备,船舶应急设备是否正常,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等,发现上述方面缺陷的船舶,责令停航整改;
3、加强对载砂船舶的监督,重点打击超载运输船舶,实行强制卸载;
4、对低质量船舶,按规定要求加以整改提高,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及时纠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水上危险品运输瞒报谎报行为,进一步提高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污染海域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7月前)。主要展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面,提高航运企业及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摸排辖区基本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隐患,并建立专项整治信息档案资料。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6年8月至10月)。7月份,对全县航运企业进行集中检查;8月至9月为对船舶进行现场检查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1月)。总结前阶段的整治工作成功经验,探索长效管理的办法;认真分析研究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跟踪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依法整治。参与此次专项整治的各部门、镇乡要妥善处理日常工作和此次专项整治的关系,通力协作,相互配合,明确职责,突出重点,措施有力,保证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要严格按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依法整治,文明执法。
(二)注重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要注重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及时总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加以跟踪落实。通过整治,力求提高全县航运企业及船舶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