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清政[2006] 90号
关于印发清港镇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清港镇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06年8月15日
主题词:林权证 实施方案 通知
清港镇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清港镇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将林业“三定”以来颁发的《山林所有仅证》和《社员自留山使用证》统一换发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20日前)
1、建立组织。镇里和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2、出台政策。以镇党委、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出台本次换发《林权证》工作有关政策。
3、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日程安排等。
4、开展调查摸底。以村为单位分别查清统管山和自留山的面积、清册以及林权证是否完整;掌握统管山、自留山经营流转情况;了解群众的想法与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25日前)
1、召开动员大会。参加会议对象为:全体镇机关干部、各村指导员、村书记、主任、分管副主任、会计等。重点是讲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政策、部署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参加人员同上,结合动员会议,以会代训。重点讲清具体政策、操作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3、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党员、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驻联村干部等。重点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政策,掌握工作步骤方法,并做好相应工作分工。
4、广泛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在全镇上下营造换发《林权证》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25日-10月10日)
1、核对、抄写山林清册。以林业“三定”时的登记清册为底册,重新抄录到全县统一模式的《自留山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清册》和《集体山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清册》上,一式三份,经确认无误后,在清册上盖上村委会公章,户主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认可,作为换发林权证的主要依据。
2、填写《林权证》。清册核对无误后,将清册中相关内容填写在《林权证》中,《林权证》由镇集中负责填写。
3、申请换发《林权证》。以村为单位将集体的统管山和各户的自留山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四)建档和验收阶段(10月25日前)
1、建立档案。将换发《林权证》的政策、清册等资料以村为单位立卷归档,分别由村委、镇政府和县档案局保管。
2、检查验收。在基本完成换发《林权证》工作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迎接县换发《林权证》工作领导小组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委要将换发《林权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镇各有关科室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换发《林权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强化宣传。换发《林权证》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政权巩固,农村社会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换发《林权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