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珠城办〔2006〕83号
城关办事处换发林权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办、村、社区(经济合作社):
为了切实做好城关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工作,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办事处《关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的通知》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就是将林业“三定”以来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和《社员自留山使用证》统一换发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4日—8月20日)
1、建立组织。办事处和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2、下发通知。以办事处名义下发文件,讲明换发《林权证》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政策。
3、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日程安排等。
4、开展调查摸底。以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分别查清统管山和自留山的面积、清册以及林权证是否完整;掌握统管山、自留山经营流转情况;了解群众的意见与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16日—8月25日)
1、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办事处机关干部及市县下派指导员、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书记、主任、分管林业副主任、会计等参加的动员大会,重点是讲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政策,部署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动员会议,以会代训,重点讲清具体政策、操作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3、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对象为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两委班子、党员、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驻村指导员等,重点是统一思想、明确政策、制定方案,掌握工作步骤方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专管,具体落实任务到人。
4、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工作重点:动员农户参加会议,统一思想、明确政策,具体参加换发《林权证》工作。
5、广泛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在全办事处上下营造换发《林权证》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26日—10月15日)
1、核对、清抄山林清册。以林业“三定”时的登记清册为底册,重新抄录到全县统一模式的《自留山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清册》和《集体山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清册》上,一式三份,经确认无误后,在清册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换发林权证的主要依据,在9月20日前完成。
2、填写《林权证》。清册核对无误后,将清册中相关内容填写在《林权证》中。
3、申请换发《林权证》。以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将集体的统管山和各户的自留山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原《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和《山林所有权证》同时收回。在10月15日前完成。
(四)建档和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1、建立档案。将换发《林权证》的政策、清册等资料以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为单位立卷归档,分别由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办事处和县档案局保管。
2、检查总结验收。在基本完成换发《林权证》工作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完成工作总结,迎接县换发《林权证》工作领导小组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要将换发《林权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办事处各有关科室要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换发《林权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强化宣传。换发《林权证》工作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政权巩固、农村社会稳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换发《林权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明纪律。换发《林权证》工作过程中要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集体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事件的发生。要及时调处新发生的山林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城关办事处换发林权证工作总体计划安排表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6年8月15日
主题词:林业管理 林权证△ 实施方案
抄 送:县府办、县林特局、县换发林权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6年8月15日 印4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