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06年度“创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就搞好2006年度的“创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县委关于建设“平安玉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精神。从创建“平安机关”为中心,以服务机关为根本出发点,保持全局稳定为目标,本着激励部门创建积极性,增强创建实效性,提高防范工作有效性为基本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创安”活动的社会实效。
二、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创安”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又是部门“创安”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按照“创安”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抓“安全”为重点,狠抓落实,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本单位人员的自控、自防、自治能力,努力实现“创安”责任目标。
三、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局“创安”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安”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部门、个人评先进的依据。
附:治安安全单位考核标准
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O六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开展“创安”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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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综治委、县“创安”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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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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