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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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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06]62号

关于调整《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06年8月29日

  主题词:调整  廉政建设  分工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许良进同志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镇党政办牵头,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负责具体工作,其它办公室、各行政村及镇属各单位参与。

  工作要求: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将其纳入镇党委工作的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县对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求,落实好镇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的领导责任。

  二、盛性毅同志

  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镇党政办牵头,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负责具体工作,镇其它办公室、各行政村及镇属各单位参与。

  工作要求: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县对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求,落实好政府班子及其成员的领导责任。

  同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镇财务办牵头,镇组织办、镇纪委、镇党政办参与。

  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金华松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镇组织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镇组织办牵头,镇纪委、镇民政办参与。

  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跑官要官”和各种非组织行为。

  3、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镇党政办牵头,镇纪委、镇财务办参与。

  工作要求:研究规范公车管理问题。

  4、认真落实有关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镇党政办牵头,镇纪委、镇组织办参与。

  工作要求:强化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规范干部外出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四、李俊峰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今年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镇纪委牵头,各办公室、行政村、镇属各单位参与。

  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中央《实施纲要》和镇党委《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按照构建惩防体系《2005—2007年主要工作责任分解》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抓好今年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化检查考核,提升构建水平。

  2、认真学习贯彻《党章》。镇纪委牵头,镇组织办、镇宣传办配合,各办公室、行政村、镇属各单位参与。

  工作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党章、讲党性、守党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中发挥表率作用。

  3、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镇纪委牵头,镇政法办、镇边防派出所、镇财务办、镇农办参与。

  工作要求: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能力。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访监督制度。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工作要求: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镇纪委牵头,镇组织办、镇财务办参与。进一步规范述廉制度,镇纪委牵头,镇组织办参与。推进党务公开,镇纪委牵头,各办公室参与。

  5、加强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镇纪委牵头,镇组织办、镇宣传办参与。

  工作要求: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经常化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维护各项规定的严肃性。完善机关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加强效能监察,增强监督效果。

  6、加强行风建设和纠风治乱工作。镇纪委牵头,各办公室参与。

  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管理,推动行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镇党政办牵头,镇纪委、镇全程办参与。

  工作要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全程办事代表建设,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8、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镇纪委牵头,各公办室参与。

  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施政过程和行为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提升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继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9、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全面彻底地公开政务信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钱晓霞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镇宣传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健全宣传教育制度,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深入实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规划。

  2、整顿报刊征订发行秩序。镇宣传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巩固治理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

  3、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镇宣传办、镇纪委牵头,镇组织办、镇妇联、镇团委、镇文化站、镇民政办参与。

  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六、林雪峰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镇组织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继续推行和完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探索建立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2、执纪到位。镇组织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3、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镇组织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促进党内民主建设。

  七、陈青华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镇武装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镇民政办牵头,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农办参与。

  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完善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八、郑敏同志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继续治理党员干部参赌问题。镇边防派出所牵头,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政法办参与。

  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赌行为。

  九、胡再雷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减轻企业负担。镇工办牵头,镇财务办、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涉企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2、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要求:继续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镇工办牵头,镇纪委、镇政法办、镇城建办参与。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镇工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十、赵崇巧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要求: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镇城建办牵头,镇党政办、镇纪委参与。继续纠正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镇城建办牵头,镇纪委、镇信访办、镇党政办参与。

  十一、陈时潘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镇纪委牵头,镇财务办参与。

  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全面执行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全省今年秋季开始实行的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等政策,加强对学校收费的检查,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

  十二、张西金同志

  对分管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镇农办牵头,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民政办参与。

  工作要求: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严格执行《台州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强化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2、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农办牵头,镇财务办、镇纪委参与。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以预防警示、快速反应、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有效机制,防止出现各种伤农、坑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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