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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财政局文件
玉财政采〔2006〕3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玉环实际,特制定出《玉环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玉环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 政府采购 供应商 投诉办法通知
抄送:台州市财政局,县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