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体育局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十一个全民
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体育局制订的《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
活动的通知
县体育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了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营造浓厚的“迎省运”全民健身氛围,切实加快体育强县的创建步伐,根据台州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台体群〔2006〕29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县开展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与省运会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06年8月至11月为全程活动月,各镇乡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展。
三、活动安排与活动要求
(一)活动安排
为配合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在台州市召开,我县将今年9月份定为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活动月。本次活动月要围绕“全民健身与省运会同行”这一主题,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形成浓厚的“迎省运”群众健身氛围,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1、8月25—30日,举办“国森杯”玉环县第二届职工台球赛。
2、8月—10月,举办玉环县第二届民营企业篮球比赛。
3、9月3日—10日,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女子篮球比赛。
4、9月12日,举行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火炬传递仪式暨玉环县第十一个全民健身节启动仪式。
5、9月底,举办全县三级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6、10月中旬,举办全县文体俱乐部系列比赛活动。
7、11月,举办玉环县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总结表彰大会暨全民健身展示活动。
(二)活动要求
各镇乡、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努力办好本次全民健身月活动。县宣传等部门要积极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普及健身知识,从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本次全民健身月活动中来;县体育等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保证各类公共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以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的需求;各镇乡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全民健身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策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确保活动月安全有序、健康地开展。
四、总结表彰
全民健身活动月结束后,将评出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若干个,并分别给予表彰。县体育局、各镇乡要认真做好资料的汇集和总结工作,并将《县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1)和《县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毛育林,联系电话:7251358,13305767418),材料逾期不上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县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2.县第十一个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