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组织对海山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
进行考核验收的报告
县生态办:
我乡于2005年2月被评为市级生态乡。一直以来,乡党委、政府重视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以省级生态镇乡验收标准严格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重中这重来抓。在市、县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和全乡下共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生态保护工作在2002年和2003年度为评为三等奖、一等奖之后,2004年又被评县政府评为一等奖。到年底为止,地表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均能达标,农村改厕工作已全部完成,村庄整治合格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经自查,我乡生态建设工作基本能达到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的要求。
鉴于此,现向县生态办提出申请,要求县生态办上报省环保局,组织对我乡生态示范乡镇工作进行验收。
特此报告
海山乡人民政府
